應急預案,是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訂的應急方案,必須考慮事前、事發(fā)、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物資、裝備的儲備、配置等方方面面的需要。
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基本要素:
(1) 方針與原則。
(2) 應急策劃。
(3) 應急準備。
(4) 應急響應。
(5) 應急恢復。
(6) 預案改進。
上述六個基本要素,是編制應急預案的最基本因素,也以說是一級要素,構成了應急預案編制的基本程序和編制框架。
在每一個基本要素之下,都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細分為二級、三級要素。如圖4-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