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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條? 舉報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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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舉報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舉報的事項應當是省安全生產信息網公示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以外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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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舉報瞞報謊報死亡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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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安全設施未按規(guī)定進行審查、驗收而開工建設和投入生產使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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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非法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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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可能危及社會公共安全、企業(yè)生產安全,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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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條? 受理的舉報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給予實名舉報的舉報人 500元至 5000元的獎勵(由上級部門直接核查處理的舉報事項由上級部門獎勵),依法免交個人所得稅。獎金的具體數額由受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評定,并報同級安委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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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對安全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人民幣 500—20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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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對一般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 1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10人以下)瞞報謊報的舉報,給予人民幣1000元獎勵;對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 10人以上 5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舉報,給予人民幣1500—2000元獎勵;對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急性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舉報,給予人民幣5000元獎勵,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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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條? 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由受理舉報部門給予實名舉報的最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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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獎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書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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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應當在 60日內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對舉報人無法通知的,受理舉報的部門可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告,但不得泄漏舉報人身份,要確保舉報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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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條? 省、市(州、地)、縣安全監(jiān)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負責核查處理的舉報事項,給予舉報人的獎金由同級財政列支。舉報受理單位負責舉報獎金的發(fā)放,當年發(fā)生的舉報獎勵資金由舉報受理單位從當年行政事業(yè)費中墊支,年終向同級財政部門申報經費,財政部門將該經費列入下一年度同級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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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條? 受理舉報的部門要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并為其保密。舉報人要求答復的,要及時將核查處理結果用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反饋。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的,監(jiān)察部門應當依法查處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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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群眾舉報案件推諉、拖延不辦或有意隱瞞案件真相的單位和個人,監(jiān)察部門要追究當事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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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9年12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