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掘工作面、各類峒室等工作地點嚴格按設計風量(計劃風量)供風,達不到《規(guī)程》要求或低于設計風量的20%,罰責任單位100元,并立即整改,每拖一天加罰50元。
2、井下出現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的循環(huán)風、串聯風,由調度室、安監(jiān)處、通防科組織分析,罰責任單位200元。
3、采煤工作面要保持兩巷暢通,由于材料、設備堆積太多、太亂,影響通風斷面30%以上的,罰款100-200元,并立即整改。否則,每拖一天加罰50元。
4、采煤工作面兩巷的噴霧設施要正常使用,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煤機內外噴霧和架間噴霧必須正常使用,否則按“三違”論處。
5、局扇安裝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距回風巷大于10米。安裝位置不合理、無消音器、安裝高度距底板小于300mm、高壓部位跑漏風,罰通風隊安裝工20元,并限期整改。一個地點同時安裝三臺(含三臺)以上局扇的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局扇無風電閉鎖裝置或不起作用的,處施工單位200元罰款,并停頭整改。
6、風袋吊掛要平、直、穩(wěn)。掘進單位在挪扒裝機時,必須按要求打吊掛眼,每5米一個,眼深0.4米,高于風水管0.3米以上。每少打一個罰款5元。風袋工及時打進木樁,拉直吊掛鐵絲,環(huán)環(huán)吊掛,每少掛一環(huán)扣罰5元。
7、風袋向迎頭供風不得落地。扒裝機前風袋落地一節(jié)罰使用單位20元。扒裝機后風袋吊掛不平直每一節(jié)罰20元,若吊掛后,由于巷道復噴或其他作業(yè)時撤下未恢復,罰使用單位。
8、風袋出風口到迎頭的距離不得大于10米,異常區(qū)下不得大于4米。如果超過標準,扒裝機后50米范圍內有備用風袋,罰掘進單位50元;若沒有備用風袋罰通風隊50元,并要求通風隊將風袋運到現場。
9、風袋不得有破口漏風現象。使用單位必須使用,愛護好風袋,隨意破壞風袋視損壞輕重,每節(jié)罰款使用單位20-250元。風袋破口必須及時粘補,每出現一個破口罰通風隊2元。
10、掘進工作面不得無計劃停電停風,每發(fā)現一次10分鐘以上的停風,罰責任單位200元。同時要分清原因及時處理。
11、掘進工作面不準隨意出現盲巷(6米以上獨頭),確因施工需要,必須事先由礦總工程師、通防副總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掘進單位不按設計施工或未經批準擅自出現盲巷,不得計進尺,必須及時自行密閉,并對責任單位視情況給予200元以上罰款。
12、掘進單位,有使用防塵設施的權力。自然損壞要通知防塵隊維修,對人為破壞要給予原價賠償,并追究責任。隔爆水槽及噴霧架要及時前移、安裝,每項超過規(guī)定距離罰防塵隊20元。施工單位負責打水槽吊掛眼,防塵隊負責確定吊掛眼位置,開拓科給以協調安排,兩道噴霧設施到迎頭不超過100米,水針到迎頭不超過50米。否則每項罰責任單位20元,通知后不及時整改加倍處罰。不按規(guī)定安裝放炮自動噴霧裝置或不正常使用的罰款50元。
13、放炮員必須持證上崗,備齊“三大件、三小件”,用好便攜儀,并做好記錄,堅持“一炮三檢”,每次檢查少記錄一次扣5元。沒有使用便攜儀或放炮母線有明接頭的,不準放炮,否則按“三違”處理,安監(jiān)處登記。嚴禁放糊炮或明電放炮,一經發(fā)現,給予嚴肅處理。
14、各工作面附近,安全放炮距離以外必須配有符合要求的炸藥箱、雷管箱、炮頭箱,各箱分放加鎖,少一項罰50元,通知不及時整改加倍處罰。
15、瓦檢員執(zhí)行跑點包片制。各工作地點100米內的瓦檢牌板要清晰可見。牌板掛放位置達不到要求,每班扣10元。對于空班漏檢、偽造數據的,一旦查出給予50-100元罰款,并進行“三違”登記,嚴肅處理。
16、加強風門、風窗管理,確保通風系統(tǒng)正常運作,不得發(fā)生同時敞開兩道風門,隨意擴大或堵塞調節(jié)風窗,否則,追究責任。給以50-100元罰款。按風門距哪個施工單位近或以該單位使用為主的原則,進行管理和維護,人為撞壞、摘掉或打開門的,該單位承擔責任,找不出責任人就罰單位。
17、各類密閉、風門在規(guī)定范圍內,禁止堆放物料、設備,一經發(fā)現要通知責任單位運走,并給予30-50元罰款。限期不整改的,進行加倍處罰。
18、采煤工作面運輸巷噴霧開關必須在運輸設備另一側,否則,一處不合格罰10元,并限期整改。
19、對煤機不使用內外噴霧,對轉載點有防塵設施不正常使用,每發(fā)現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通知不整改,加倍處罰。
20、行人、行車較頻繁的主要風門要采用連鎖裝置或語言信號,對任意拆除或損壞者,給予50-100元罰款。責任按第16條規(guī)定執(zhí)行。
21、對于故意破壞通防設施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從重處罰的原則,給責任單位和個人嚴厲懲罰,罰款數額視損壞程度和影響范圍而定,最低100元。
22、不按規(guī)定配備,檢修或使用通防儀器、儀表的罰款50元。
23、井下各施工地點的瓦檢牌板、測風牌板、測塵牌板不得隨意破壞,否則每塊罰使用單位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