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tǒng)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釋義】 本條是關于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 的要求以及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的規(guī)定。
(一)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安全設施,對于能否保障安全生產具有直接的影響。保證安全,首先建設項目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設施,這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近年來發(fā)生的一些生產安全事故,不少都與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不健全有關。有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建設項目不考慮必要的安全設施,有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不配套,往往是主體工程建成投產了,安全設施還沒有著落。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和市場競爭的激烈、生產經營成本的提高,不少生產經營單位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經濟利益,不重視安全設施建設的問題較為嚴重。為了確保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建設,本條特意規(guī)定了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
所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同時設計,要求在編制建設項目的設計文件時,必須同時編制安全設施的設計,不得不編制或者遲延編制。這是保證安全設施建設的第一個環(huán)節(jié),非常重要。安全設施設計還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不得隨意降低要求。同時施工,要求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對安全設施同時進行施工,安全設施施工不得偷工減料,降低建設質量。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要求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不得只將主體工程投入生產和使用,而將安全設施擺樣子,不予使用。
需要說明的是,“三同時”是一個原則性要求,并不要求在時間上完全亦步亦趨。
(二)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建設項目概算,也稱建設項目投資概算,是對工程建設預計花費的全部費用的計劃。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有利于保證安全設施設計、施工所需資金,對于落實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 具有重大意義。針對目前實踐中大量存在的生產經營單位不重視安全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的問題,本條有針對性地規(guī)定了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照此辦理,切實按照建設項目概算落實安全設施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