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日期】2009-05-31
【實施日期】2009-05-31
邯鄲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修正案
一、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內的各種所有制房屋。“
修改為“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guī)劃內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
二、第三條“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叢臺區(qū)、邯山區(qū)、復興區(qū)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修改為“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叢臺區(qū)、邯山區(qū)、復興區(qū)、邯鄲縣、邯鄲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馬頭生態(tài)工業(yè)城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三、第四條“新竣工房屋保修期滿后,按前款規(guī)定執(zhí)行。“
修改為“新建房屋竣工驗收后,按前款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第六條“下列房屋,使用人應向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辦房屋安全證件,有關部門憑房屋安全證件辦理有關手續(xù):(一)用于公共娛樂場所的房屋;(二)用于公益、公用事業(yè)的房屋;(三)用于商業(yè)經(jīng)營的房屋。房屋安全管理機構應按鑒定程序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并核發(fā)房屋安全證件。“
修改為“用于公共娛樂、公益、公用事業(yè)和商業(yè)經(jīng)營的房屋,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應通知房屋使用人到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五、刪除第七條。
六、第十一條“經(jīng)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鑒定屬危險房屋需要拆除時,用于安置原拆遷面積的部分,免交公建配套費、市政配套費、水資源費、電集資費、電貼費、人防費等有關費用;稅務機關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納稅手續(xù)。“
修改為“經(jīng)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鑒定屬危險房屋需要拆遷重建的,可納入舊城改造,享受優(yōu)惠政策。“
七、第十三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都可申請房屋安全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應向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
?。ㄈ└淖冇猛尽⒃鲩_門窗、增設陽臺、增加使用荷載、準備加層、擴建的;
…“
修改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向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
?。ㄈ┎鸶姆课葜黧w結構,改變用途、增開門窗、增設陽臺、增加使用荷載、準備加層、擴建的;
…“
八、第十六條“經(jīng)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ㄒ唬┯^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房屋;
?。ǘ┨幚硎褂谩_m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ㄈ┩V故褂?。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他人安全的房屋;
?。ㄋ模┱w拆除。適用于整棟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經(jīng)鑒定屬非危險房屋的,在《房屋安全鑒定書》上注明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期限。“
修改為兩條:“第十五條房屋安全鑒定應使用統(tǒng)一術語,填寫鑒定文書,提出處理意見。
經(jīng)鑒定屬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須及時發(fā)出危險通知書;屬于非危險房屋的,應在鑒定文書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經(jīng)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ㄒ唬┯^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房屋;
?。ǘ┨幚硎褂?。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ㄈ┩V故褂?。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他人安全的房屋;
?。ㄋ模┱w拆除。適用于整棟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九、第二十一條“用于公共娛樂和商業(yè)經(jīng)營的房屋,未按規(guī)定申辦房屋安全證件的,由房屋安全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修改為“用于公共娛樂、公益、公用事業(yè)和商業(yè)經(jīng)營的房屋,未按房屋安全管理部門的通知申請房屋安全鑒定的,由房屋安全管理部門責令限期進行安全鑒定,逾期仍不申請鑒定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jù)本修正案,市政府1997年9月25日公布,2002年10月30日修正的《邯鄲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重新公布。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邯鄲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
?。?997年9月25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66號公布,2002年10月30日第93號令第一次修正,2009年5月31日第130號令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guī)劃內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市房產管理部門主管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叢臺區(qū)、邯山區(qū)、復興區(qū)、邯鄲縣、邯鄲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馬頭生態(tài)工業(yè)城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并對各縣(市)、峰峰礦區(qū)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業(yè)務指導。
各縣(市)、峰峰礦區(qū)房屋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房屋安全管理的具體業(yè)務工作。
規(guī)劃、建設、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門按各自的職能,配合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共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屋安全管理
第四條 房屋所有人和公房免租使用單位應定期進行房屋安全檢查,并將房屋的安全情況匯總后報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備查。
新建房屋竣工驗收后,按前款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做好房屋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按規(guī)定需進行安全鑒定的房屋,通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到房屋安全管理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第六條 用于公共娛樂、公益、公用事業(yè)和商業(yè)經(jīng)營的房屋,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應通知房屋使用人到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第七條 危險房屋應由房屋所有人負責治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責任人負責治理:
?。ㄒ唬┓课菔褂萌松米愿淖兎课菔褂眯再|、結構或超荷載使用、增加使用功能致使房屋損壞,形成危險房屋的,由使用人負責治理;
?。ǘ┮蚴┕?、堆物、碰撞等行為致使他人房屋形成危險房屋的,由行為人負責治理;
?。ㄈ┦芊课菟腥宋械拇芊课荩捎诰S修不善形成危險房屋的,由房屋代管人負責治理;
?。ㄋ模┓课菔褂萌松米赃M行室內外裝飾裝修,形成危險房屋的,由使用人負責治理;
?。ㄎ澹┟庾庥墒褂脝挝蛔怨艿墓浚纬傻奈kU房屋,由使用單位負責治理;
?。┕餐灿械奈kU房屋,由共有人按房屋產權比例承擔責任,共同治理。
第八條 異產毗連危險房屋的各所有人,應按照對異產毗連房屋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治理責任。
第九條 在房屋使用過程中,發(fā)生倒塌事故,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保護現(xiàn)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并通知房屋安全管理機構,房屋安全管理人員應赴現(xiàn)場調查,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第十條 經(jīng)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鑒定屬危險房屋需要拆遷重建的,可納入舊城改造,享受優(yōu)惠政策。
第十一條 舊城改造項目,房屋拆遷單位在向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時,應將申請文件抄送計劃、建設、稅務等有關部門。經(jīng)鑒定屬危險房屋的,應憑《房屋安全鑒定書》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xù)。
第三章 房屋安全鑒定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向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一)使用時間四十年以上的鋼筋混疑土結構或鋼結構、三十年以上的磚混結構、二十年以上的磚木結構、十年以上簡易結構的;
?。ǘw及其他承重構件有明顯腐蝕、裂縫、變形或因災害造成損壞的;
?。ㄈ┎鸶姆课葜黧w結構,改變用途、增開門窗、增設陽臺、增加使用荷載、準備加層、擴建的;
?。ㄋ模┮蚺B或毗鄰興建、擴建、裝飾裝修受到損壞的;
(五)因舊城改造需要拆除的;
(六)公共場所必須保證使用安全的;
(七)人民法院、仲裁機構處理房產糾紛需要安全鑒定的;
(八)進行房屋租賃需要安全鑒定的;
?。ň牛┬枰M行抗震鑒定的;
(十)其他需要安全鑒定的。
第十三條 房屋安全鑒定申請人申請鑒定時,應到房屋所在地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填寫《房屋安全鑒定申請書》,并同時提交下列有關證件和技術資料:
?。ㄒ唬┓课菟腥说姆课菟袡嘧C;
?。ǘ┓课菔褂萌说姆课葑赓U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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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舊城改造項目的有關審批文件;
?。ㄎ澹┻M行房屋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方案;
(六)房屋安全管理機構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房屋安全鑒定按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课莅踩芾頇C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和有關資料進行審核,查明房屋的歷史與現(xiàn)狀;
(二)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后,應制定鑒定方案,選定鑒定設備,七日內進入現(xiàn)場,對房屋的主要承重構件、相鄰的建筑物及地形、地貌、給排水系統(tǒng)進行勘查、測試,記錄各種損壞數(shù)據(jù)?,F(xiàn)場勘查時,申請人應選派專人予以協(xié)助;
(三)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應有二名以上鑒定人員參加。對特殊的鑒定項目,可聘請專業(yè)人員或邀請有關部門派員參加;
?。ㄋ模Ρ昏b定的房屋,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經(jīng)分析論證后,二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并核發(fā)《房屋安全鑒定書》,鑒定書由參加鑒定人員簽字,加蓋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
第十五條 房屋安全鑒定應使用統(tǒng)一術語,填寫鑒定文書,提出處理意見。
經(jīng)鑒定屬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須及時發(fā)出危險通知書;屬于非危險房屋的,應在鑒定文書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十六條 經(jīng)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房屋;
?。ǘ┨幚硎褂?。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ㄈ┩V故褂?。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他人安全的房屋;
?。ㄋ模┱w拆除。適用于整棟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七條 房屋安全管理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有關標準,并按規(guī)定收取鑒定費。
經(jīng)鑒定屬于危險房屋的,鑒定費由危險房屋治理責任人承擔;屬于非危險房屋的,由申請人承擔。
對房屋所在地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的鑒定結論有異議時,可向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請重新鑒定,鑒定費由申請人承擔。
第十八條 被鑒定的危險房屋面積以房屋有效證件載明的數(shù)據(jù)為準。
第十九條 受理涉及危險房屋糾紛案件的仲裁機構或審判機關,可指定糾紛案件的當事人申請房屋安全鑒定,也可直接提出房屋安全鑒定的要求。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承擔民事和行政責任;
?。ㄒ唬┎话匆?guī)定進行房屋安全檢查的;
(二)房屋有險不到房屋所在地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申請鑒定,或損壞不修的;
?。ㄈ╄b定屬危險房屋而未按要求治理的;
(四)阻礙異產毗連危險房屋所有人治理的。
第二十一條 用于公共娛樂、公益、公用事業(yè)和商業(yè)經(jīng)營的房屋,未按房屋安全管理部門的通知申請房屋安全鑒定的,由房屋安全管理部門責令限期進行安全鑒定,逾期仍不申請鑒定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擅自進行房屋室內外裝飾裝修的,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起訴又不執(zhí)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危險房屋,系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wěn)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二十五條 企業(yè)生產用房的安全鑒定、管理,企業(yè)不申請的,房屋安全管理機構不予管理;但企業(yè)提出申請時,房屋安全管理機構應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