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目的(一)
起重機械是用于起重、運輸、裝卸、安裝作業(yè)以實現(xiàn)生產機械化不可缺少的設備,但其作業(yè)環(huán)境復雜,如果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過程中稍有疏忽,就可能引發(fā)重大事故。主要傷害有吊物墜落、吊物擠撞、高處墜落、觸電、繩索絞碾、吊車傾翻、上下吊車或檢修中意外等。起重傷害事故的特點是事故頻次較高,傷害程度嚴重,不僅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設備的完好使用,還可能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通過大理的事故分析,除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與維修管理不善外,多數(shù)是因鋼絲繩、滑輪、吊鉤、制動器及各類安全防護裝置的缺陷、損壞、故障等不安全狀態(tài)所造成的。因此,很有必要對起起機械進行評價。
適用范圍(二)
本項目適用于評價起重機械中的通用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冶金專用起重機以及裝卸橋、各類升降機(含電梯)、電動葫蘆、簡易起重設備和吊索具等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