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鍋爐廠UG-1217/18.4-M型鍋爐配備甲、乙、丙3臺MGS4360磨煤機,一臺磨煤機帶兩層火嘴,甲磨煤機帶最下A、B二層火嘴。為了保證穩(wěn)定燃燒、安全運行,特規(guī)定如下:
1、 甲磨煤機停止前24小時通知燃料,停止往#X爐甲、乙、丙磨煤機煤倉摻配污泥。
2、 甲磨煤機停止前消除乙、丙磨煤機的缺陷,保證乙、丙磨煤機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
3、 甲磨煤機停止操作前對鍋爐全面吹灰一次。
4、 甲磨煤機停止操作過程中適當降低主汽壓力,退出協調控制,改為機跟爐基本方式運行。
5、 #X爐退出主汽壓力自動,甲、乙、丙磨煤機容量風改手動操作。
6、 甲磨煤機料位降至300Pa以下,投BC層對角二只油槍穩(wěn)定燃燒。
7、 適當開大BC層二次風門,根據主汽壓力適當降低負荷(負荷與壓力要適應)。
8、 就地檢查A、B層一次風噴口出粉情況,實時關小AA、AB層二次風門。
9、 停用的一次風管及時進行吹掃。
10、 負荷230MW左右,甲磨煤機抽空,停止甲磨煤機運行,關閉相應的一、二次風門。
11、 就地檢查#X爐燃燒穩(wěn)定,退出BC層油槍,根據邏輯程序恢復協調控制。
12、 匯報值長操作完畢,做好記錄。
2013年7月7日于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