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經檢查合格,證明無心臟病、高血壓、精神不正常等疾病,并具備高空作業(yè)的身體條件。
2、司機須經專門技術訓練,了解本機的構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養(yǎng)規(guī)程和起重工作的信號規(guī)則,具有相當熟練的操作技能,并經國家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
3、軌道基礎必須堅實可靠,棧橋要有足夠的承載能力,距軌道兩端3m外應設置終端限位裝置。軌道坡度不得超過1/1500,軌距偏差和同一斷面的軌面高差均不得大于軌距的1/15O0,每季度用儀器檢查一次。軌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軌道終端限位裝置要安全可靠。
4、新機安裝或搬遷、修復后投入運轉時,應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經當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5、起重機禁止吊運人員。吊運易爆等危險物品和重要物件時,必須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并由司機操作,并設專人指揮。
6、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本機的額定起重量,禁止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與地面凍結以及被其它重物卡壓的物件。
7、必須安裝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變幅指示器應靈活準確。
8、當氣溫低于-20℃或遇雷雨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作業(yè)。大風時,吊鉤應升至最高位置,臂桿落至最大幅度并轉至順風方向,鎖住回轉制動踏板,臺車行走輪用防爬器卡緊。
9、機上嚴禁用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零件時禁止吸煙。廢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亂潑亂揚。
10、機上必須配置合格的滅火裝置。電氣失火時,應立即切斷有關電源,用絕緣滅火器進行滅火。
11、各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經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高壓開關柜前應鋪設橡膠絕緣板。電氣部分發(fā)生故障,應由專職電工進行檢修,維修使用的工作燈電壓必須在36V以下。各保險絲(片)的額定容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不許任意加大,不準用其他金屬絲(片)代替。
12、夜間工作,機上及作業(yè)區(qū)域應有足夠的照明,臂桿及豎塔頂部應有警戒信號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