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的劃分
(l)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在風險評價(安全評價或危險評價)具體實施過程中,往往將評價對象按照某種原則進行分解,獨立進行評價后再集中,會使得評價具有可操作性或更容易操作,這種對評價對象的分解,叫做評價單元劃分。
評價單元劃分的目的,是為了把一個復雜的系統(tǒng)劃分為數(shù)個相對比較獨立,便于系統(tǒng)危險性評價操作、災害控制、安全管理的子系統(tǒng)。
如果把一個具體的礦井視為一系統(tǒng),那么在這一系統(tǒng)中,有一些在空間上比較獨立的子系統(tǒng),例如采礦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等,這些子系統(tǒng)不但在空間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而且在事故致因因素上也具有一定的獨立、完整性。因此在實施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時,可將這些子系統(tǒng)劃分成評價單元,從而有益于評價的操作。
因此,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劃分應遵循如下原則:
?、僭u價單元首先在空間、生產工藝上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谠u價單元所包含的子系統(tǒng)在事故致因因素上具有一定的獨立、完整性,并能保證單元內大多數(shù)評價指標有一個穩(wěn)定的取值范圍;
?、墼u價單元之間事故影響要盡可能保持最小,以利危險評價和災害控制。
?。?)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劃分方法
基于上述礦山重大危險源評價單元劃分原則,對于具體的礦井,以瓦斯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頂板事故的危險評價為例,評價單元劃分如下:
?、偻咚贡ㄊ鹿试u價單元的劃分
瓦斯爆炸事故的爆源點一般都在采掘工作面或與采掘工作面緊連的巷道中。因此,以各采掘工作面作為瓦斯爆炸事故危險性評價的評價單元。
?、诨馂氖鹿试u價單元的劃分
礦井火災發(fā)生地點和起火原因是多種多樣的,起火地點可以是井下任何有可燃物和助燃物存在的地方,如井口、井底車場、各種峒室、大巷、運輸巷、工作面、采空區(qū)等等?;鹪纯梢允亲匀及l(fā)火、機電火源、摩擦火源、放炮火源及其它明火火源等。由于火災地點和火源種類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可以把整個礦井作為一個評價單元,礦井單元以下不再劃分子單元。
?、垌敯迨鹿试u價單元的劃分
頂板事故絕大多數(shù)都發(fā)生在采掘工作面,所以把礦井的各獨立的采煤(礦)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作為頂板事故的評價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