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危險等級的劃分
通過危險評價,得到能夠反映評價對象發(fā)生事故危險性大小的一個相對數(shù)值,為了明確地表征這種危險程度,需要確定一個危險程度分級方法和分級標準,把評價結果變成危險等級,這樣我們才能明確區(qū)分評價結果多大時是相對安全的,多大時是比較危險的。而且根據礦山重大危險源分級管理和監(jiān)控的需要,必須按礦山重大危險源危險性的大小分成不同的危險級別,以利于不同層次的管理部門分別進行重點管理。
根據層次分析的結果,系統(tǒng)危險性分5級較好。那么,礦山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等級按五級可劃分為1-安全級、2-較安全級、3-一般級、4-較危險級、5-危險級。分級方法和標準要結合評價方法和危險源分級管理的實際需要來確定,要盡量貼近地反映評價對象實際的安全狀況或危險程度。
3 礦山重大危險源危險性與評價單元危險性之間的關系
對于一個礦井可能劃分若干個評價單元,每個評價單元都有一個評價結果,那么如何根據單元危險性的評價結果來得出整個礦井的危險評價結果呢?。
把各個單元的評價分值結果的相加之和或加權平均值來作為礦山重大危險源的危險評價結果是顯然不可取的。因為對于一個礦井系統(tǒng)來說,系統(tǒng)內有危險的單元,也有相對安全的單元,而整個礦井系統(tǒng)的危險程度取決于較危險的、特別是最危險的一個或幾個單元的危險程度,而較安全的單元對全礦井的危險程度的影響則不大。把評價結果的簡單相加或取平均值,掩蓋了高危險單元對全礦危險程度的決定性影響,這種方法往往不能反映礦井的真實的危險程度,所以是不可取的。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想到的另一種方法是以礦井最危險單元的評價結果作為全礦的危險評價結果。這種方法相對合理一些,但也有其片面之處。比如,礦井甲的8個評價單元全部是較危險級的,而礦井乙的4個評價單元只有一個是較危險級,其他單元全部是安全級,這時,用取最危險單元的方法確定全礦的危險等級,則甲乙兩個礦井的危險等級是一樣的,都是較危險級。而實際上,甲礦井的危險程度應該是大于乙礦井的,甲礦井由于其較危險級的單元較多,有可能使其危險等級提高,而達到危險級,即甲礦井的危險等級可能會大于乙礦井。因此,這種方法也有其片面之處,他無法反映出評價單元(采掘工作面)個數(shù)的多少給全礦危險評價帶來的影響,反映不出采掘工作面越多、危險程度相應增大的情況。
因此,為了根據單元評價結果全面地反映全礦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性,采用單元綜合評定的方法確定礦井危險等級。具體方法如下。
首先,在單元評價結果中,只要有一個單元的評價結果劃為最危險的等級,即“5-危險級”,那么全礦的危險等級就可確定為“5-危險級”。
然后,當在礦井評價單元中沒有危險等級為“5-危險級”時,采用下述方法確定礦井危險等級
第一步,對單元危險等級進行評分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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