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律,建立、健全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
2.主持勞資科的全面工作,是本部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負全面責任。掌握全公司安全勞動、發(fā)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辦法,重大事項及時向分管經理匯報。
3.根據各單位生產經營發(fā)展需要及時合理調劑勞動力,做好富余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
4.負責工資改革分配方案報批工作,做好職工轉正、定級、晉級審批工作,搞好勞動工資基礎管理工作。
5.負責對合同終止,解除及違紀員工的處理審核工作,做好信訪接待處理工作。
6.負責指導督促工業(yè)生產安全,勞動保護預防檢查工作。及時參與工傷事故調查鑒證處理工作。
7.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勞動力組織結構和勞動使用情況及各種與安全有關的問題。根據生產需要,按定員配備各類生產、管理、后勤人員、消防人員,發(fā)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意見,確保人員隊伍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8.負責職工教育培訓計劃編制審核工作。履行本崗位安全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