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堆放場所和倉庫必須設在安全地點,設專庫儲存,禁止隨意存放。場所的選址和消防安全措施須經政府有關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批。
??? 第二十九條? 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經政府有關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取得消防安全許可證,并嚴格按照核準地點、品種、數量儲存。嚴禁超量儲存和混存。
??? 第三十條? 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向政府有關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辦理準運證,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行車路線和時間行駛,中途不得隨意停放。
??? 第三十一條? 從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的人員,必須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 第三十二條? 銷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經政府有關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及有關部門核準。
???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燃氣管道、輸油管道及其配套設施上修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在上述管道、設施附近修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必須符合消防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第五章? 消防產品管理
??? 第三十四條? 消防器材、設備、防火材料等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強制性質量標準。進口消防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 第三十五條? 消防產品必須取得政府有關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核發(fā)的生產許可證。
第三十六條? 建筑工程使用的消防產品在選用時應報政府有關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查認可。
第六章? 消防監(jiān)督
??? 第三十七條? 安全領導小組應對所轄區(qū)域、單位和個人實施消防監(jiān)督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 第三十八條? 安全領導小組一經發(fā)現火險隱患,應當立即責令被檢查單位整改,并將《公司安全整改通知書》送達該單位。
??? 第三十九條? 被檢查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安全領導小組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及時整改,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安全領導小組。安全領導小組在接到書面報告后應及時復查驗收,并填發(fā)《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單》。
第四十條? 被檢查單位和個人在整改火險隱患中,提出變通防范措施,或者確需延期整改的,必須經安全領導小組書面同意方行。
第七章? 考核和獎懲
???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應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安全領導小組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按工程安全施工合同書,可對責任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責任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 (一)不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安全標志的;
??? (二)挪用或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 (三)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
??? (四)謊報火警,情節(jié)較輕的;
??? (五)在住宅公用通道上設置鐵柵欄的;
??? (六)阻礙或拒絕消防監(jiān)督檢查的。
??? 第四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安全領導小組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按工程安全施工合同書,可對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責任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 (一)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違章用火的;
??? (二)無證從事或指派無證人員從事電氣、焊割作業(yè)的;
??? (三)安裝、使用電氣線路、設備、設施和燃氣設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 (四)堵塞、封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消防設施或占用防火間距的;
??? (五)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裝卸人員未經消防培訓合格即上崗作業(yè)的;
??? (六)隱瞞火災事故真象或未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許可擅自清理火災事故現場的;
??? (七)值班人員擅離職守,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
??? (八)在廠房、倉庫內設置宿舍的。
???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安全領導小組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對責任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責任單位處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其停產停業(yè)整頓:
??? (一)違章搭蓋建筑,影響消防安全的;
??? (二)未按規(guī)定標明建筑裝修材料、構件、配件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火災危險性能參數和注意事項的;
??? (三)工程施工圖設計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要求,經審核后仍不改正,或不按設計施工的;
??? (四)不按規(guī)定安裝消防設施或配置消防器材的;
??? (五)安裝、使用未經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消防產品的;
??? (六)不按《公司安全整改通知書》的要求進行整改的。
???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安全領導小組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對責任人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責任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
??? (一)擅自改變建筑物的使用性質和功能或破壞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和消防設施的;
??? (二)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
??? (三)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擅自承擔安裝、維修火災報警設備、固定滅火系統等技術性能較高的消防設備的;
??? (四)消防設施的安裝不符合防火規(guī)范及要求的。
???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安全領導小組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對責任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責任單位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一)未取得《建筑裝飾、裝修消防許可證》而進行建筑裝修施工的;
??? (二)建筑或裝修工程未經消防監(jiān)督機構防火審核即行建設的;
??? (三)建筑或裝修工程未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防火審核,施工單位即行施工的;
??? (四)建筑或裝修工程未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 第四十七條? 建筑工程使用的消防產品未經政府有關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查許可的,安全領導小組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 第四十八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安全領導小組有權對責任單位處1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罰的同時,還可以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要負責人處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可建議有關單位和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引起火災、爆炸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第四十九條?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一經發(fā)現有可能發(fā)生火災危險時,有權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立即整改,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業(yè)整頓。
??? 第五十條? 本規(guī)定所涉及的行政或經濟處罰,由本工程安全領導小組以《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單》送達有關單位執(zhí)行。
??? 第五十一條? 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經行政或經濟處罰后,仍不改正的,安全領導小組有權傳喚責任人,并可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強制其實施整改。
??? 第五十二條? 本工程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員,應秉公執(zhí)法、忠于職守。對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 第五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