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房屋使用安全監(jiān)督管理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十七條 自建房屋的使用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不適用本章規(guī)定。
第十八條 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建立轄區(qū)內房屋結構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九條 房屋結構安全管理檔案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ㄒ唬┓课菅b修、改造、維修加固等情況記錄;
(二)房屋使用安全檢查、安全鑒定記錄和白蟻防治記錄。
新建房屋的結構安全管理檔案應當包含《房屋使用安全信息說明書》。
房屋存續(xù)期間,利害關系人有權免費查詢房屋結構安全管理檔案,具體查詢辦法由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另行規(guī)定。
第二十條 本市實行新建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公開制度。區(qū)(市)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包括下列內容的《房屋使用安全信息說明書》:
(一)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的名稱;
?。ǘ┙Y構類型、竣工日期和設計使用年限;
?。ㄈ┛拐鹪O防標準;
?。ㄋ模┎捎玫男录夹g、新材料以及節(jié)能和白蟻預防措施;
(五)緊急避險部位。
屬于公共建筑的,房屋所在地的區(qū)(市)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房屋使用安全信息說明書》。
第二十一條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的統(tǒng)一管理,擬定相應的示范文本;建立統(tǒng)一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白蟻防治機構名錄及其從業(yè)人員名冊,并向社會公布;實行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白蟻防治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的信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條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統(tǒng)一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信用監(jiān)督系統(tǒng),并將其納入全市信用管理體系。
第二節(jié) 白蟻防治
第二十三條新建、改建和擴建房屋在施工前,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實施白蟻預防處理。
公共建筑在維修加固、保護時,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實施白蟻防治處理。
房屋發(fā)生蟻害的,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及時委托白蟻防治單位進行滅治,并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條白蟻防治單位應當建立防治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定期復查、回訪制度,并做好相應的歸檔工作。
白蟻防治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白蟻防治質量保證體系,按照有關房屋白蟻防治的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程序進行防治。
第三節(jié) 裝修、改造管理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裝修、改造和維修加固房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影響共有部分的使用和修繕、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ǘ┙档偷讓邮覂葮烁撸?/p>
?。ㄈ┏^設計標準、規(guī)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載的;
(四)安裝設施、設備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
?。ㄎ澹┓?、法規(guī)以及(臨時)管理規(guī)約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