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條 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設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高層建筑施工現(xiàn)場應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設立臨時消防供水系統(tǒng),做到與施工同步進行,臨時消防供水系統(tǒng)加壓水泵應獨立專線供電,保持加壓水泵放置點和通道的照明。每根消防豎管的直徑應按通過的流量經(jīng)計算確定,消防水管必須是金屬管,直徑應不少于50毫米,每層應設置臨時消防栓接口,每層配備一條長度不小于20米的消防水帶,放置在臨時消防栓接口附近便于取用位置。
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應配置加壓設備,加壓設備應不少于兩臺(一用一備)。加壓設備選型應根據(jù)用水量及總壓確定;加壓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其電源應采用專用供電回路,加壓水泵每個月應試運轉1-2次;加壓水泵控制箱應靠近值班室,值班室應有專人24小時值班;
?。ǘ┙ㄖ叨炔怀^100m的建筑,最不利點消防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07mpa,每支水槍的充實水柱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最不利點消火栓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15mpa(1.5公斤),每支水槍的充實水柱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3m;
(三)住宅和廠房工程每層應設有消火栓。在保證通道暢通的條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廠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
(四)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xù)時間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2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應不低于1.2米;消防水池的水位應定期檢查,水量應有保證,消防水池內泥沙、雜物應及時清理;
(五)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安裝應與工程主體施工同步進行,每一層系統(tǒng)安裝完畢都應進行水槍試射,檢驗水槍充實水柱有效射程是否達到要求。
第十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一切電氣線路、設備應當由持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維修,并嚴格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電安全規(guī)范》(gb50194-1993)和《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的規(guī)范要求。
施工現(xiàn)場動力線與照明電源線應分路或分開設置,并配備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管或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時,應套防火絕緣線管;照明電路、安裝插座,應當有防漏電和超負荷保護裝置;不準使用銅絲和其他不符合規(guī)范的金屬絲作照明電路超負荷保護裝置;電線絕緣層老化、殘舊、破損時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嚴禁在外腳手架上架設電線和使用碘鎢燈,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鎢燈,架設要牢固,碘鎢燈距可燃物不少于50厘米,且不得直接照射可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工完畢要及時拆除。
第十七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動火作業(yè)應當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應經(jīng)書面審批同意,做好安全交底,告知消防安全檢查員后才能動火,動火人員需持證上崗。高空焊、割作業(yè)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必須落實防止焊渣飛濺、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作業(yè)區(qū)內應放置合適的滅火器材。動火人員和作業(yè)范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xiàn)場火種,才能離開現(xiàn)場。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易燃易爆物品儲存及使用應當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
(一)施工現(xiàn)場不應設立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如工程確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總量不超過8小時需要量,由施工單位消防責任人或保衛(wèi)部門審批;
?。ǘ┮兹家妆锲穫}庫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zhí)行收發(fā)、回倉登記手續(xù)。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實行限額領料并保存領料記錄;嚴禁攜帶手提電話機、對講機或非防爆燈具進入易燃易爆物品倉庫;
(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露天存放。嚴禁將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倉庫內存放。在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嚴禁動火作業(yè),禁止在作業(yè)場所內分裝、調料;
(四)嚴禁使用乙炔發(fā)生器;氧氣和乙炔氣瓶要分倉獨立存放;作業(yè)時乙炔氣瓶應直立放置,不得嚗曬,要使用防止回火閥裝置,與氧氣瓶應保持不少于5m距離,與明火距離不少于10m,使用完畢要歸倉存放。
(五)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當遠離其它臨時建筑,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照明必須使用防爆燈具、電路、開關、設備;凡能夠產(chǎn)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栏窨刂剖褂靡夯蜌?,確需使用時要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安裝減壓裝置,并必須經(jīng)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批準;
第十九條 施工現(xiàn)場臨時建筑(設施)應當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
(一)臨時建筑的圍蔽墻體和骨架應當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門窗除外),廚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當單獨設置,用磚墻圍蔽。施工現(xiàn)場材料倉庫宜搭建在保衛(wèi)值班室旁;
?。ǘ┡R時建筑必須整齊、劃一、牢固,遠離火災危險性大的場所,每棟臨時建筑占地面積不宜大于200平方米,室內地面要平整,其四周應當修建排水明渠;
?。ㄈ┟織澟R時建筑的居住人數(shù)不應超過100人,每25人要設一個可以直接出入的門口,門的寬度不得少于1.2米,高度不應低于2米,室內的通道寬不少于1.2米,床架搭建不得超過2層,床位不準圍蔽,臨時建筑的高度不低于3米,門窗要往外開;
?。ㄋ模┡R時建筑一般不宜搭建兩層,如確因施工用地所限,需搭建兩層的宿舍其圍蔽墻應當用磚砌,(使用組合板房除外),樓面應使用不燃材料鋪設,二層住人應按每50人有一樘疏散樓梯,樓梯的寬度不少于1.2米,坡度不大于45度,欄桿扶手的高度不應低于1.1米;
?。ㄎ澹┐罱▋蓷澮陨希ê瑑蓷潱┡R時宿舍共用同一疏散通道,其通道的寬度不少于5米,臨時建筑與廚房、變電房之間防火距離不少于3米;
(六)高壓架空電線下不得修建任何臨時建筑設施,臨時建筑設施與高壓架空電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須滿足相關規(guī)定要求。
第二十條 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消防滅火器材的配置應當嚴格執(zhí)行《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和《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guī)范》(gb50444)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安全網(wǎng)應當是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合格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網(wǎng)。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網(wǎng),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使用有機溶劑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氣體產(chǎn)生的施工現(xiàn)場應當通風良好,自然通風條件不好的施工現(xiàn)場,應當安裝機械通風設備后方能施工,機械通風設備應獨立專線供電,確保發(fā)生火災時,機械通風設備能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 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裝修、裝飾施工過程中,室內裝修防火材料應當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見證取樣和抽樣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