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律師:
您好。我叫李利,現(xiàn)在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頭。2008年5月期間,由于連下幾天大雨,工地無法正常工作,于是我提出請建筑公司給員工放假。建筑公司批準了,說明具體上班時間另行通知。我在放假的第二天后看天氣不錯,就在下午5點多鐘到工地查看情況??墒沁^程中因為不慎在工地上摔倒,后住院治療。前期醫(yī)藥治療費用建筑公司主動支付,可是后來建筑公司認為我不是在上班時間所受的傷,受傷時還未確定上班時間,所以拒絕再支付醫(yī)療費用?,F(xiàn)在我想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我想問我這種情況休息日自愿到單位加班受傷是否能認定為工傷?
李利
李利:
你好。要判斷在工作中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要遵循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必要條件。這些條件主要包括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為工作而受傷等。本案中,你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的關(guān)鍵在于工作時間和工作性質(zhì)。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yīng)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guān)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yè)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yīng)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你受傷地點是工作場所,這點單位是沒有異議的。接下來的問題是工作時間和工作性質(zhì)的界線如何劃分的。你受傷時間雖然為建筑公司休息時間,但是建筑公司沒有確定具體的上班時間,你身為工頭負有向員工提前通知上班時間的職責,能不能上班只有在看了工地情形后才能確定,所以其在工地視查的行為,可認定為其在履行本職工作。另一方面就是時間的界定。由于上班時間沒有確定,作為建筑公司工頭,根據(jù)其從事工作要負責向員工提前通知上班時間,也為了提前完工等原因去工地查看工地情況,也只有在視查后才能決定能不能在第二天上班,以便能隨時通知員工上班,所以其視查的行為可認為是為了完成其本職工作而自愿加班行為,此時間也可認定為“合理”的工作時間。符合工傷認定的標準。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認為你這次的受傷符合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應(yīng)該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