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價等級: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
二、評價內容: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條件單項評價、安全生產業(yè)績單項評價及由以上兩項單項評價組合而成的安全生產能力綜合評價。安全生產單項評價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資質、機構與人員管理,安全技術管理和設備管理4個分項;安全生產業(yè)績單項評價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產獎罰、項目施工安全檢查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推行4個分項
三、評分原則:
㈠安全生產條件單項評分原則:
1、各分項評分滿分為100分,各分項評分的實得分應為分項評分表各評分項目實得分之和;
2、分項評分表中各評分項目的實得分不應采用負值,扣減分數總和不得超過該評分項目應得分。
3、評分項目有缺項的,分項評分實得分=可評分項目實得分之和÷可評分項目應得分之和×100;
4、單項評分實得分應為其4個分項實得分的加權平均值。相應分項的權數分別為0.3、0.2、0.3、0.2;
㈡安全生產業(yè)績單項評分原則:
1、單項評分滿分為100分;
2、分項評分表中各評分項目的實得分不應采用負值,扣減分數總和和加分總和不得超過該評分項目應得分;
3、單項評分實得分為各評分項目實得分之和;
4、當評分項目涉及到重復獎勵或處罰時,其加、扣分數應以該評分項目可加、扣分數的最高得分計算,不得重復加分或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