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礦山井下工作環(huán)境的特殊性,工作場所狹窄,光線不足,又有移動式電氣設備和電纜,許多電氣設備還是手工操作,因此,井下存在直接電擊觸電和間接電擊觸電的可能,從而存在以下電擊危險和有害因素。
1、井下敷設的電纜不懸掛標志牌。在電纜、電氣設備維修時,可能因為記憶不清誤接、錯接、誤送電而引發(fā)的火災和電擊危害。
2、未按國家規(guī)范要求設計或安裝檢漏裝置。由于井下工作環(huán)境惡劣,人員接觸設備和電纜外皮的機會很多,雖然采用了發(fā)電機中性點不接地型式,但當絕緣電阻值降到一定值時,人員接觸正常不帶電部分,亦有電流通過人體,對人身安全造成電擊危害。
3、井下照明不設專用照明變壓器,而從發(fā)電機中性點引出中性線獲得220V電源,將造成以下危險源:①絕緣受損,將形成中性點經(jīng)不定阻抗接地方式,嚴重時,可成為直接接地方式。②中性線如有電流(一般是希望利用相電壓才引出中性線,三相很難絕對平衡)。對地將有電壓。③中性線在某處斷線,斷開處后面不均勻時,則中性點偏移,出現(xiàn)過高相電壓。
4、在設備和線路運行中缺乏必要的檢修維護,使設備或線路存在的接頭松脫、絕緣老化等問題未被及時發(fā)現(xiàn),造成因設備或線路漏電而人員觸電的危害。
5、沒有設置必要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如:接地保護、漏電檢測、絕緣監(jiān)視、安全電壓、等電位聯(lián)結(jié)等),而引發(fā)的人員觸電危害。
6、設置了必要的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對其運行情況不進行定期檢測,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失效(如:PE線連接失效。井下電氣設備經(jīng)常處于移動狀態(tài),電纜外皮極易磨損,加之設備本身工作中震動大,易造成PE線脫落,形同虛設。一旦基本工作絕緣遭破壞,觸電事故就不可避免),而引發(fā)的人員觸電危害。
7、不按操作程序帶負荷(特別是感性負荷)切斷滅弧失效(滅弧罩缺失)的閘刀開關,瞬間產(chǎn)生的電弧燒傷操作人員手和面部,嚴重者雙眼失明。
8、電氣設備運行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停、送電不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在電氣線路和設備檢修中不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看護,導致誤合閘,造成電氣維修人員電擊觸電危害。
9、專業(yè)電工、機電設備操作人員操作失誤,或違章作業(yè)等造成的電擊觸電傷害。
10、照明線路有剝皮端頭、接頭沒有進行絕緣護封現(xiàn)象,造成電擊觸電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