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集團電網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曹翾 仵自連
來源:平項山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評論: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18日
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電力行業(yè)的公益性和網絡性決定了電力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安全是人類生產和生活的基本需要。電力生產企業(yè)肩負著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電網安全可靠供電、保證國家和投資者的資產保值增值并取得效益三項任務。
為了搞好電力安全生產,必須遵守兩法一規(guī),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電力事故特點:涉及面廣,影響范圍大,蔓延速度快,后果嚴重,甚至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因此,搞好電力安全生產極為重要。隨著現代化的發(fā)展,人們無論在工作中或日常生活中,接觸電氣的機會越來越多,
因而發(fā)生觸電事故,引起火災或爆炸,損壞電氣設備,影響正常供電等事故也越來越多,電力安全生產形勢仍不容樂觀,就以1998年至2001年期間全國電力系統(tǒng)各類事故為例:
1998年至2001年,國家電力公司系統(tǒng)(不含用電企業(yè)或個體發(fā)生的事故)共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125次,共死亡136人。其中,發(fā)電企業(yè)共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50次,死亡58人;供電企業(yè)共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75次,死亡78人。
發(fā)生電氣事故的重要原因:缺乏電氣安全知識(不懂),違章操作(違規(guī)、逞能、圖省事等)和思想麻痹。統(tǒng)計表明,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事故的原因絕大部分都是由人為因素造成的。比如:從1990年至2001年,全國電力系統(tǒng)發(fā)生的各類事故中,由于人的行為因素,即由于違章造成的事故占99.8%,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僅占0.2% 。
典型事故一:由于行為失控,超出工作范圍造成的觸電死亡事故
1.事故經過
1996年11月21日,某電業(yè)局變電檢修班按秋檢停電工作計劃,對一座35kV變電站35kVⅡ段母線進行停電清掃、預試、落實反措、保護校驗等工作。開工后,班長趙**對工作人員進行了分工。開始工作后,趙**圖省事,不按正常工作程序,不執(zhí)行監(jiān)護人的職責,未等工作人員打開開關柜后護板,就擅自鉆進35kVⅡ段母線的PT柜內清掃瓷瓶。由于思想麻痹,又失去監(jiān)護,身體越過分斷開關,觸及另一段母線帶電部位,手、腿、頭部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2.事故原因及暴露的問題
該事故的發(fā)生是由于管理性違章、作業(yè)性違章和裝置性違章所造成的。
(1)管理性違章。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工作的指揮者帶頭違章作業(yè)。各級領導、管理人員沒有按照到位標準對現場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對安全措施審查把關不嚴,未盡到職責。工作的危險點分析不夠,對帶電部分未采取安全措施。趙**身為該工作負責人不履行監(jiān)護責任,擅自脫離崗位,超出工作范圍違章作業(yè)。工作班成員不制止,工作責任心和安全意識不強。
(2)作業(yè)性違章。工作負責人違反規(guī)定,脫離監(jiān)護工作崗位,擅自進行違章作業(yè)。
(3)裝置性違章。兩段母線間沒有防護隔板。從工程設計、施工、驗收、運行都未提出改正意見,反映出技術管理工作沒有到位。
根據分析看出,該事故發(fā)生的根本原因是違章,而違章的根本原因是人的行為失控。
典型事故二:由于工作人員的隨意性和工作過程失控而造成的誤操作事故
1.事故經過
1998年9月15日,某電業(yè)局110kV西郊站進行更換10kV白酒線電流互感器工作。運行人員在10kV白酒線608開關與608—2刀閘之間、608—3刀閘線路側各裝一組接地線,9時15分許可開工,11時工作結束。因驗收設備需進行608—3刀閘拉合試驗,值班員在模擬盤上用更改模擬接地線的方法,取用了拉合608—2、608—3刀閘的操作程序。11時48分,值班負責人袁**單獨進行驗收操作,應試合608—3刀閘而誤合608—2刀閘,造成10kV母線帶地線合閘,母線及三條線路停電,608—2刀閘電弧燒損。
2.事故原因及暴露的問題
該事故是由管理性違章和作業(yè)性違章造成的。
(1)管理性違章。運行管理存在漏洞,在設備驗收操作中,檢修、運行人員職責規(guī)定不明確,工作分工不清。長期沿用更
改模擬接地線的方式取用檢修試驗項目的操作程序是違章現象,對這種違章現象無人分析、無人查禁、無人考核,屬于管理工作不到位。
(2)作業(yè)性違章。操作時不進行“三核對”。在無人監(jiān)護的情況下運行值班人員擅自進行單人驗收操作。追根求源,電力事故大都由違章造成,而在所有的違章中,作業(yè)習慣性違章和指揮性違章占有很大比例??梢娛鹿实膬纫蜻€是人的問題,人是工作的主體,是安全生產的決定因素,預防外因的一切措施也是由人來執(zhí)行的。事故的根源就是對具體工作(作業(yè))的過程控制不夠,作業(yè)方案沒有深化細化,可操作性和針對性不強。通過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各類設備故障暴露出的問題,本人認為安全生產不可控主要有兩大“癥結”:一是工作過程中人的行為失控,二是工作質量失控。工作質量失控的根本原因還是人的行為失控。因此,要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治久安,必須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和方法,要從深化細化管理上下功夫,建立起標準化、規(guī)范化、系
統(tǒng)化的生產管理機制和程序。把該干的事按程序一項一項寫下來,把寫下來的事按要求一項一項做好。安全生產是靠標準化、程序化的工作來保障的,必須做到人的行為要可控,能夠預防的一切外因要可控。
典型事故三:停電檢修,誤人帶電間隔造成的觸電事故
死者情況:某男 35歲 電工
時間:1990年7月20日
地點:某工廠變電所 ,
經過:某紡織廠變電所共16個低壓配電柜,32個回路。7月20日,410回路開關的操作手把損壞。王**(電氣工段長)和維修班長李**負責檢修。下午3時15分辦理了409和410回路(同在一個柜)的停電手續(xù)。當班的值班人(工作許可人)提醒王**,鄰近柜411回路是否應該停電,沒有被接受。兩人把開關打開后,王**發(fā)現螺絲太長,就指派李**去加工螺絲。兩人退出作業(yè)現場。3時50分左右,值班員發(fā)現王**自己回到現場,走到配電柜后。過了一會兒,值
班員到柜后一看,王**撲在411和412回路間的鋁母線上,兩手抓住母線。值班員立即停電搶救。送醫(yī)院4時20分死亡。
事故分析與教訓:王**離開現場后又獨自返回,可能有什么問題需要現場查看,結果走錯了位置,進入鄰近的帶電間隔內,當他俯下身體準備查看開關時,兩手抓住兩相鋁母線排,380V電壓加在兩只手上,觸電身亡。由于現場臨近檢修的回路沒有停電,檢修回路附近沒有設置遮欄、懸掛標示牌等措施,在失去監(jiān)護的情況下,當王**全神貫注地考慮其他問題時,無意識地進入帶電的低壓柜中,是造成這次觸電事故的直接原因。
這起事故在以下幾方面直接違反了《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1)在變電所低壓配電柜上從事停電檢修工作應填寫第二種工作票。參加檢修工作的兩人是電氣工段長和維修班長,對規(guī)定應該是明確的,但沒有按規(guī)定辦理。
(2)從事這樣的工作至少兩人在一起工作,一人應專門負責
監(jiān)護工作,實際上兩人都在工作,而沒有監(jiān)護人。
(3)由于低壓配電柜之間沒有屏護設施,所以臨近的回路應停電。王**只憑工作經驗,認為不需要將其他區(qū)域和通道封鎖。所以現場沒有布置這項安全措施。盡管值班員提議停電,但王**并沒有接受。
(4)按規(guī)定在工作現場應設置一個工作區(qū),留出工作通道,使工作人員只能在該區(qū)域內工作,同時要求值班運行人員擔負起工作許可人的責任。在沒有工作票和布置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工作許可人有權不許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工作。工作許可人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而且當值班員看到王**一個人進入現場時,沒有加以制止。
這起事故發(fā)生在直接負責電氣工作的領導身上,領導帶頭違章,說明該廠的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