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據國情合理選擇結構設計安全度
我國在解放初期, 財政狀況和物資供應均很困難, 國家對外需要備戰(zhàn), 對內需要建設, 我國從事建筑結構設計、施工和研究的科技人員在過去非常困難的歷史條件下, 為我國建設事業(yè)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在材料供應和投資經費均很困難的情況下采用了可能是世界上最低的結構設計安全度, 為國家建起了盡可能多的建筑結構物。而且這些結構已經受了幾十年的考驗。這是應該肯定的。但是從20 世紀 80 年代以來, 我國的經濟形勢和綜合國力發(fā)生了根本的變化, 現行的建筑結構設計安全度是否適應國情的需要, 值得探討。目前的情況是:
1.結構造價占整個建筑造價的比例愈來愈小。過去, 因為建筑裝修和設備都比較簡單, 沒有地價、拆遷、城建等大筆附加費。建筑物的造價以結構造價為主, 而目前以商品房為例, 中小城市的售價約為2000 元/m2, 其中土建成本費僅 700~ 800 元/m2, 結構造價大約不到 300 元/m2。
2.對結構使用功能的要求愈來愈高。現在建筑物內各種設施和財產的價值愈來愈高, 對結構的安全度自然會提出更高的要求。隨著生產和生活方式的更新, 人們要求建筑物在使用過程中具有更大的靈活性, 更能適應功能變換的需要, 因此, 也要求結構安全度有更大的儲備。
3.建筑物已成為商品。國家不再是城鎮(zhèn)物業(yè)的惟一投資者和擁有者。這是一個重要的變化。過去業(yè)主只是國家, 國家不堪統(tǒng)建城鎮(zhèn)房屋的重負, 只能采取低安全度的設計原則?,F在業(yè)主中有了普通百姓, 百姓買房時總希望安全些好, 更何況提高結構設計安全度又不會過多增加費用。
4.結構材料已能充分供應。鋼材、水泥的供應并不緊張, 合理地多用一些鋼材不僅可提高結構性能, 而且還能帶動國民經濟發(fā)展。綜上所述可知: 根據目前我國國情, 歷史遺留下來的結構設計低安全度已不能適應當前和今后的需要, 如果繼續(xù)執(zhí)行低安全度的政策既不符合國家眼前和長遠利益, 也違背了投資者的意愿。從國際上來看, 我國現有的結構設計標準由于安全度太低而不能進入國際市場, 有損我國的形象。從商品質量的觀點來看, 既然建筑物是商品, 安全度高低應該是商品質量的一種標志, 總不能把低安全度的建筑物說成是高質量商品。
四、結語
建筑結構作為特殊商品, 確定其設計安全度的高低不再是純政府行為, 目前至少會有房屋開發(fā)商、保險業(yè)和用戶參與。開發(fā)商應該對其出售建筑物的安全質量負責, 在影響售價不多的情況下應盡可能提高安全度。更高的安全性能應作為房屋開發(fā)商促銷和競爭的一個熱點。我國現行結構設計標準的低安全度原則已不能適應當前的國情, 提高我國建筑結構設計的安全度水平將有利于生產、生活水準的改善, 有利于國民經濟發(fā)展, 也符合建筑物業(yè)主的利益和要求。從提高結構安全度出發(fā), 為了改善結構物的安全性, 要提倡合理地多用鋼材, 而不再是挖空心思地節(jié)約鋼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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