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需要一定數(shù)量的可燃板材,這些材料如果處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極易發(fā)生火災,在施工階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氣,對鋼筋進行焊接,如盛裝乙炔和氧氣內(nèi)的鋼瓶儲存方法不當,使用不規(guī)范,也容易發(fā)生因氣體泄露而產(chǎn)生的氣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強對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員工生命安全,企業(yè)利益和國家財產(chǎn)不受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1、組織措施
1)要建立、健全消防機構。項目部要成立義務消防隊,并明確項目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項目部要加強對員工、外來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練。
3)辦公場所、集體宿舍、設備、材料堆放場所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4)制訂事故發(fā)生時的撲救方案和人員疏散步驟、方法和路線,使事故的損失將到最低。
2、管理措施
1)要按規(guī)定設置乙炔和氧氣瓶的庫房,氣瓶儲室通風要良好,在庫房門口張掛醒目的防火警示標志,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2)乙炔和氧氣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
3)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yè),必須先辦理“三級”動火審批手續(xù),領取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時要設專人值班,隨時觀察動火情況。
4)嚴禁對盛裝過有可燃氣體的容器進行焊接。
5)焊接(動火)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參加勞動、消防部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焊工證后,方可上崗,在作業(yè)時應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6)集體宿舍的用電要由持證電工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涼掛衣物,不準在宿舍內(nèi)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7)倉庫存放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
8)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的燈具。
9)庫房內(nèi)設置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護,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斷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10)廚房不準同時使用煤氣爐、柴爐和油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