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職責與分工
2.2.1? 海南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在本預案啟動時,負責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實施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調度,負責動員和組織各種人力和物資資源投入現場搶救工作,負責向社會公眾發(fā)布事故狀況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海南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決定事故應急處理的一切重大事項,負責向國家有關部門匯報事故處置情況。
總指揮的職責:全面指揮我省發(fā)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決定應急處理工作的一切重大事項,負責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指示。具體包括:決定本預案的啟動或終止;決定請求軍隊參與等。
副總指揮的職責:協助總指揮工作,在本預案啟動后,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協調和組織施救工作。
2.2.2? 各組職責
2.2.2.1? 搶險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所需各類技術支持系統(tǒng)的建立和各類應急設備與資源的管理和維護。實施應急行動時,負責確定事故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的位置,擬定應急處理技術方案,為總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負責組織專業(yè)應急人員及時撲滅火災,排除現場險情、障礙,搶救被困埋壓人員和傷員,尋找失蹤人員。負責制定疏散程序,確定疏散路線并指揮人員疏散;負責對事故現場的有關證據進行收集、保留,及技術處理,為事故調查提供技術支持;負責組織實施現場洗消、清理等。該小組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并制定工作手冊,省公安消防總隊、武警海南省總隊、省國土環(huán)境資源廳、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予以協助。
2.2.2.2? 管制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實施封鎖,對事故周邊道路實施管制,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和社會治安,并負責建立現場通信指揮系統(tǒng)。該小組由省公安廳負責落實人員,并制定工作手冊。
2.2.2.3? 救護組:負責傷員運送、急救和治療,以及事故現場的消毒、預防流行病等工作。協助做好傷情“等級”鑒定、死因鑒定和尸體辨認工作。該小組由省衛(wèi)生廳負責組織管理和落實,并制定事故應急救治工作手冊。
2.2.2.4? 工程組:負責組織搶修被事故損壞的各種公共設施,包括道路、電力或通信設施等,并對可能遭受事故破壞的重要工程設施和生活設施采取保護措施。該小組由省建設廳牽頭,成員由省交通廳、省通信管理局、海南電網公司有關人員組成。省建設廳負責制定重要城市生產生活設施,主要包括城市供氣、供水等設施的搶修及工程保護工作手冊,省交通廳負責制定道路搶修及重要道路工程設施保護工作手冊,省通信管理局負責制定通信搶修及重要通信工程設施保護工作手冊,海南電網公司負責制定電力搶修及重要電力工程設施保護工作手冊。
2.2.2.5? 后勤組:負責落實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車輛、物資的保障工作,以及建立疏散中心,及時疏散周圍居民和撤離重要物資。該小組由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省發(fā)展與改革廳及當地政府負責落實。應急工作所需車輛保障由省交通廳負責調集,應急工作所需物資保障由省商務廳負責調集,疏散中心的建立和管理由當地政府負責,省交通廳、省商務廳、省發(fā)展與改革廳協助。
2.2.2.6? 新聞中心:負責事故的公共信息的收集與發(fā)布,接待新聞機構等工作。必要時,可設立新聞發(fā)言人。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協助。
2.3? 海南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協調人
為加強對預案組織工作的管理,設立海南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協調人,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人擔任。海南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協調人負責海南省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并在預案啟動實施后,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隊伍和應急各方關系。
其職責是:
(1)確定并掌握本預案各組織機構的人員名單及通信方式,保持信息通暢、聯絡可靠;督促、協調和檢查本預案各組織機構和人員對自身職責的掌握和履行情況,以及對突發(fā)性嚴重危害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準備工作情況。
?。?)負責聯絡和協調各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建立有關應急救援互助關系和雙向聯系制度,隨時掌握其動態(tài)和流向。
?。?)督促檢查各重大危險源單位制訂現場應急救援處理預案的情況。
(4)督促檢查各市縣針對重大危險源制訂廠外應急處理預案的情況。
(5)負責組織本預案每年一次的演習或訓練,使參與人員熟悉本預案的運作程序,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并根據演習情況對預案進行修訂或補充。
?。?)負責收集和編輯國家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政策法規(guī),跟蹤并掌握最新應急處理技術動態(tài),提出對我省應急處理工作的發(fā)展要求,組織培訓有關人員。
2.4? 組織體系框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