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由于化學危險品儲存、運輸、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泄漏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化學危險品泄漏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根據(jù)《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特制定《甘谷電廠化學危險品傷害人身傷亡應急預案》。
1.2 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人身、保電網(wǎng)、保設備”為原則,以國家有關化學危險品儲存、運輸、使用等有關規(guī)定為指導,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1.3 嚴重的化學危險品傷害人身傷亡應急處理,需要動員企業(yè)的力量乃至社會力量,企業(yè)員工都有參與危急事件處理的義務。
2 概況
2.1 一級化學危險品傷害,當濃酸、強堿少量濺到眼睛、皮膚上或少量泄漏氯氣、氨氣,造成輕微人身傷害,經簡單處理消除對人身的傷害,同時將泄漏源消除。
2.2 二級化學危險品傷害,當大量氯氣或氨氣泄漏,給周圍環(huán)境造成嚴重污染,嚴重威脅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