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宣城市小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安徽省小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實施意見》(皖安監(jiān)一〔2008〕116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宣城市小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實施細則》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宣城市小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小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以下簡稱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提高礦山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徽省小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實施意見》(皖安監(jiān)一〔2008〕116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目標
截止2008年9月底,全市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數量121處,其中,生產礦山76處,基建礦山45處。到2010年底,現有生產礦山數量減少30%以上,生產能力提升20%,安全標準化達標率80%以上,力爭使全市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設施得到明顯改善,抗災能力得到加強,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yè)人員安全素質明顯提高。
二、整頓的重點
對9月20日安徽日報公告的我市應予關閉和停產整頓的礦山企業(yè),各地應按規(guī)定由縣級政府下達關閉決定書和由縣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下達停產整改指令書,并監(jiān)督實施。
對達不到以下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必須重點進行整頓:
(一)礦山應當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其證照應在有效期內。
(二)礦山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礦山安全生產投入到位并有效實施。
礦長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具有必要的礦山專業(yè)知識,并經安全培訓考核,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
礦山技術副礦長必須具備礦山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或相當學歷,且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無技術副礦長的礦山,必須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ㄈ┑V山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和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后方可任職。
?。ㄋ模┑V山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礦山特種作業(yè)人員須經專門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
(五)礦山應當依法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礦山應按照規(guī)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按原礦產量非金屬礦山每噸2元,金屬礦山每噸8元,不足部分據實列支,專用于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治理,不得挪作它用。
(六)礦山必須具有經批準的有資質單位編制的設計,并及時更新填繪附圖。圖紙主要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圖、井上和井下對照圖、通風系統(tǒng)圖和避災路線圖等。
礦山應當依法進行安全評價,嚴格執(zhí)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七)礦井至少應有兩個獨立的能夠行人并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其距離應不小于30米。
井下每個生產水平(中段)、每個采區(qū)至少有兩個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八)礦井在用巷道凈斷面應能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置安全生產設施的需要。
在不穩(wěn)固巖層或破碎地帶的井巷應加強支護,并進行定期檢查。
(九)礦井必須具備完善的機械通風系統(tǒng),其風質、風量、風速應當符合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
礦井應使用安裝在地面或者回風井巷道中的礦用主要通風機(主扇)進行通風。
掘進工作面和通風不良的采場必須安裝局部通風機(局扇)進行通風。
礦井主要進風風流不得通過采空區(qū)和塌陷區(qū),需要通過時,必須砌筑嚴密的通風巷道引流。
?。ㄊ┑V山應調查核實礦區(qū)范圍內的老采空區(qū)、積水區(qū)、含水層、地質構造等詳細情況,并填繪礦區(qū)水文地質圖。
礦井井口的標高必須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礦井應有完善的防排水系統(tǒng),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山,必須有水害防治措施和探放水設備。
?。ㄊ唬┑V井應保證來自不同變電所的雙回路電源供電,不具備雙回路供電時,必須配備功率滿足要求的備用電源。
井下電氣設備不應接零。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不應用于向井下供電。
井下電氣設備三大保護裝置(接地、過流、漏電)應當齊全、可靠。
(十二)礦井提升運輸應當使用礦用提升機,且安全保護設施齊全可靠。
豎井升降人員應當使用罐籠或帶乘人間的箕斗,并裝設防墜保護裝置。斜井運送人員應當使用專用人車,并裝設防跑車裝置。
提升運輸系統(tǒng)應有可靠的聲光信號裝置和通訊設施。
主要提升運輸設備應當有定期檢驗合格的報告,且該報告須在檢驗有效期內。
?。ㄊ┑V井應有完善可靠的通訊系統(tǒng),保持礦內外、井上下和重要場所、主要作業(yè)地點通信暢通。
(十四)爆破作業(yè)必須有爆破設計或爆破說明書,有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的安全預防措施,爆炸物品應有嚴格的儲存、購買、運輸、使用和清退登記制度,并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guī)定。
(十五)礦井應實行人員出入礦井的登記和檢查制度,入井人員應攜帶照明燈具,按規(guī)定佩帶防護用品。
礦山對入井人員應進行掛牌管理,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備用照明燈具和勞動防護用品。
(十六)露天開采轉地下開采的,必須按規(guī)定報相關部門審查批準,并采取有效防止透水淹井、坍塌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十七)礦山應當加強采空區(qū)等危險源監(jiān)控管理,防范沖擊地壓、塌陷災害。
在開采巖體的移動范圍內有村莊及主要建筑物、構筑物的,應按設計采取搬遷或留設保安礦柱等安全措施。
礦山設計中規(guī)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十八)礦山應當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管理,制定冒頂片幫、中毒窒息、透水、墜井、放炮等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事故并積極組織搶險救災。
?。ㄊ牛┑V山應當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不具備單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小型礦山,應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專業(yè)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xié)議。
?。ǘ┑V山應當加強粉塵等職業(yè)危害的檢測和防治工作,制定職業(yè)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十一)多獨立生產系統(tǒng)的礦山或公司,應建立健全對各生產系統(tǒng)進行統(tǒng)一管理的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有效進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不得層層轉包或“以包代管”。
三、關閉的對象
對以下10類礦山實施關閉:
(一)超層越界拒不退回的,以及非法開采或關閉后擅自恢復生產的。
?。ǘ┍回熈钔.a整頓明停暗開、擅自組織生產的,或經整頓驗收不合格的。
?。ㄈ┪匆婪ㄈ〉貌傻V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擅自從事生產的。
?。ㄋ模┓浇馐V山生產能力5萬噸/年以下(含本數,下同),鐵礦、硫鐵礦、磷礦、白云巖3萬噸/年以下,銅礦、鉬礦、銀礦2萬噸/年以下,金礦、鉛礦、鋅礦、鎢礦、螢石礦、高嶺土和陶瓷土礦1萬噸/年以下的(露天礦山生產能力比照地下礦山執(zhí)行)。
(五)各地列入資源整合范圍的地下礦山,被整合的地下礦山必須接受整合,拒不接受整合的予以關閉。
(六)國家和地方產業(yè)政策明令關閉淘汰的。
(七)不同采礦權人,其被許可的采礦范圍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疊,經安全論證后,影響安全生產的,只保留一個礦井,其它關閉。
?。ò耍┰诖蟮V開采許可證范圍內開采,影響大礦安全生產的;
(九)對小型地下礦山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或一年內累計死亡3人的;
(十)其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應該關閉的。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08年10月底前):以全面排查和制定方案為工作重點。各地對照整頓重點和關閉對象的要求,對轄區(qū)內地下礦山進行全面排查,進一步摸清底數,認真制定本地區(qū)地下礦山整頓關閉工作方案,確定具體的停產整頓、資源整合以及關閉企業(yè)名單,報市地下礦山整頓關閉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監(jiān)管局,聯(lián)席會議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一),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
第二階段(2008年11月—2009年12月):以實施整頓關閉和資源整合為工作重點。對達不到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由縣級以上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礦山下達執(zhí)法文書,責令整改。對存在重大隱患責令停產整頓的,整改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企業(yè)應當按要求制定停產整改方案,報安全監(jiān)管部門批準后實施。對具備資源整合或提升生產能力的礦山,企業(yè)提出資源整合或技改工程方案,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和安全監(jiān)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再嚴格按照安全設施“三同時”規(guī)定,完善相關審批程序后實施(具體程序詳見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對被納入整合的礦山,必須按照批準后的整合方案實施。對達不到最低開采規(guī)模的且不具備資源整合的礦山,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到期的,一律不予延續(xù),到期后依法實施關閉。
第三階段(2010年1月—12月):以驗收和鞏固整頓關閉成果為工作重點。對停產整頓的礦山,整改結束后,由企業(yè)提出申請,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織初步驗收并簽署意見,經縣以上安全監(jiān)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恢復生產,不合格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施關閉。對資源整合或提升生產能力的礦山,整合或技改工程結束后,由安全監(jiān)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重新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關閉的程序
?。ㄒ唬φ栈景踩a條件和標準,各地進行認真摸排,確定不符合條件和標準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名單。
?。ǘ┯煽h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關閉決定,并向社會公告,同時抄報上一級頒發(fā)證照部門。
?。ㄈ┛h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安全監(jiān)管、國土資源、公安、工商、供電等有關部門對公告關閉的礦山實施關閉。
?。ㄋ模┛h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安全監(jiān)管、國土資源、公安、工商、供電等有關部門對關閉現場處置和關閉情況進行核查,確保關閉到位。
?。ㄎ澹╆P閉工作結束后,由省地下礦山整頓關閉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安全監(jiān)管、國土資源、公安、工商、供電等有關部門對照關閉標準,對關閉礦井進行驗收。
六、關閉的標準
(一)安全監(jiān)管、國土資源、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吊銷或注銷相關證照。
?。ǘ┎鸪V山供電、供水、通風、提升、運輸、采掘、加工等直接生產設施、設備。
?。ㄈ┕膊块T清理收繳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
?。ㄋ模┩咨魄采臉I(yè)人員。
?。ㄎ澹┑V井井筒應炸毀、填實,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平整工業(yè)場地,恢復地貌。
七、工作要求
(一)各級政府和部門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fā)展理念,全面落實 9月 17日全省礦山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9月24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研究和部署整頓關閉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廣泛發(fā)動,精心組織,針對薄弱環(huán)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