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條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采取軌道交通運行安全防護技術和監(jiān)測措施,并定期對軌道交通車站、隧道、高架道路(含橋梁)等建(構)筑物及軌道交通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性檢查和評價,發(fā)現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對軌道交通沿線的設施、設備進行技術防護和監(jiān)測時,沿線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和配合。
第三十一條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履行下列運營安全職責:
?。ㄒ唬┌凑帐械缆愤\輸管理機構制定的運營服務規(guī)范和國家、行業(yè)的安全運營標準組織運營;
?。ǘ┲贫ò踩芾碇贫?,設立安全運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運營管理人員,保證安全運營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ㄈ┘訌姲踩\營的日常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ㄋ模┙M織制訂運營應急預案,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ㄎ澹┘皶r如實報告運營安全事故,并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斠婪男械钠渌踩芾砹x務。
第三十二條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設置安全檢查設施,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者攜帶危害軌道交通安全的危險品的乘客,有權阻止其進站或者責令其出站;對強行進站或者擾亂安全檢查現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在車站明示公安機關規(guī)定發(fā)布的禁止攜帶物品目錄。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從事安全檢查的人員應當統一著裝、佩戴工作證件。
第三十三條 軌道交通的票價由市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制定。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執(zhí)行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票價并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
第三十四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軌道交通乘坐規(guī)則,并向社會公布。乘客應當遵守軌道交通乘坐規(guī)則,聽從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工作人員的合理指導和要求。
乘客應當持有效車票乘車。無票或持無效車票乘車的,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線網最高票價收取票款。
第三十五條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保障乘客合法權利:
?。ㄒ唬┰谲囌?、車箱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車的行車時刻、換乘指示;
?。ǘ┝熊囈蚬恃诱`或者需要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的,應當及時公告;
?。ㄈ┦褂冒踩O(jiān)控設施時應不得泄露乘客隱私;
?。ㄋ模┸壍澜煌ㄒ蚬收喜荒苷_\行的,應當為乘客辦理退票。
第三十六條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負責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運營秩序等公共事務的日常管理,保持車站、車廂等公共場所的整潔衛(wèi)生和良好秩序,保持軌道交通車站及車站出入口暢通。
第三十七條 在車站、列車、其他軌道交通設施以及軌道交通與市政設施連接的通道內,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逊烹s物、亂停放車輛、攬客拉客、追逐打鬧、擅自擺攤設點和派發(fā)宣傳品及其它營銷宣傳活動;
?。ǘ┍隳?、吸煙、隨地吐痰、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ㄈ╇S意涂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ㄋ模y帶活畜禽和貓、狗等寵物進入軌道交通車站或車內;
(五)偽造、毀壞、遮蓋、擅自移動軌道交通導向標志或服務標志;
(六)乞討、賣藝;
(七)其他影響軌道交通公共場所容貌、環(huán)境衛(wèi)生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禁止下列危害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
?。ㄒ唬┓欠〝r截、強行上下或扒乘列車;
?。ǘ┥米赃M入軌道、隧道、橋梁或其它有警示標志的軌道交通禁入區(qū)域;
?。ㄈ┥米圆僮饔芯緲酥镜陌粹o和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態(tài)下動用緊急或安全裝置;
(四)妨礙或破壞車門、安全門功能等影響軌道交通系統設備正常工作的行為;
?。ㄎ澹┰谲壍郎戏胖?、丟棄障礙物,向列車、維修工程車以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谝堰\營(含試運營)軌道交通線路沿線妨礙行車視線的行為;
?。ㄆ撸┓交驓能壍澜煌ǜ綦x圍墻、護欄、護網等安全防護設施;
?。ò耍y帶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進站乘車和進入軌道交通設施區(qū)域;
?。ň牛┢渌绊懟蛭:壍澜煌ò踩\營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 軌道交通發(fā)生故障或者發(fā)現存在影響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隱患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先行排除妨礙、恢復安全運營。暫時不能恢復安全運營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以暫時停止或部分停止線路運營,并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報告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同時組織乘客疏散和換乘。
在軌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嚴重影響運營秩序,可能危及運營安全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的臨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