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風設施維修、更換工作必須由通風設施維修工進行,計劃入井前一天需提前向調度室報備,說明維修、更換通風設施的地點,維修、更換通風設施的名稱。
2.入井前通風設施維修工需提前準備好需要更換的配件、工具,如:風門鋼絲繩、風門合頁、風筒膠、風筒布、隔爆水袋、U型壓差計、鉗子、扎絲、鐵絲、瓦刀、抹子等工器具,如需登高作業(yè)還需準備好保險繩、梯子等。
3.達到作業(yè)地點后,由當班井下安全員及瓦斯檢查工檢查作業(yè)地點安全后(主要檢查作業(yè)地點頂板及瓦斯情況),方可開始作業(yè)。
4.風門更換合頁、閉鎖鋼絲繩等時,必須來回開、關風門,確保更換的合頁、閉鎖效果良好后方可離開。
5.更換隔爆水袋需登高時,必須系好安全帶,一人監(jiān)護一人操作,更換的水袋型號必須與更換地點的其它水袋型號相同。
6.密閉及擋風墻需重新抹面時,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需鏟除墻皮的必須鏟除,抹面必須平整,打壓光實,保證嚴密不漏風。
7.更換U型壓差計時必須固定牢固,壓差計兩端平行,更換氣體軟管時必須將軟管搭接在周圍,不得打死彎。
8.出井后及時填寫通風設施維護記錄,并將現(xiàn)場檢查情況反饋給通防科及通防副總工程師。
9.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