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常操作
第20條 人工回柱放頂:
1、按規(guī)定距離和質量要求,架設特種支架后,拆除原特種支架。
2、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在分段開口處架設好收尾支柱。收尾支柱不得少于2棵。
3、在新切頂線的梁柱靠采空區(qū)側掛好擋矸簾。
4、在需回梁的煤幫側梁上從下往上插好調角楔,并打緊。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進行回柱?;貑误w液壓支柱時,用卸荷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取出支柱后支設在規(guī)定位置。
6、回梁時,站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用錘打脫調角楔后再將梁的圓銷打脫,使該梁脫離連接后取出。
7、回收出各種背頂材料,碼放到指定地點后,方可繼續(xù)回柱放頂。
第21條 絞車回柱放頂:
1、按規(guī)定距離和質量要求,架設特種支架后,拆除原特種支架,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在新切頂線的梁柱靠采空區(qū)側掛好擋矸簾。
3、信號工發(fā)出松繩信號,回柱工從上往下拖拽主繩,下放到位后,發(fā)出停止信號。
4、用繩套拴好要回的支柱,并與主繩鉤連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進行回柱;回單體液壓支柱時,用卸載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載;回木支護時,還應用另一個繩套拴好梁并用錘、撬棍使支柱與梁錯口,拴好繩后退到安全地點,發(fā)出緊繩信號,將支柱和梁拖至適當位置,發(fā)出停車信號,停止緊繩,取出支柱、梁并碼放到指定地點。
6、回梁時,用錘敲打梁的圓銷,使該梁脫離連接;往外拖梁時與回柱操作相同。
7、回收出各種背頂材料,碼放到指定地點后,方可繼續(xù)回柱放頂。
第22條 回柱放頂工要做到“三勤”、“兩高”。即勤拴、勤拉、勤揀,回收率高、復用率高。
第23條 當采高大于頂梁長度時,先回柱后回梁,即回收完支柱后,再打掉調角楔和梁的圓銷,使頂梁落下并拖出。
第24條 遇難回、難取的支柱的和梁時,處理之前,首先要打好臨時護身柱或替柱,最后將替柱回出。
第25條 難回支柱的處理:
1、頂板壓力大,支柱一松馬上壓下時,要打上臨時支柱以控制頂板,然后采用挑頂、臥底的方法進行回撤,嚴禁采用爆破的方法進行回撤。
2、當支柱頂著巖塊不能下縮,巖塊又不好處理時,待頂板穩(wěn)定后,將柱腳用鎬刨開,用撬棍來回轉動直到將柱回出。
第26條 栓柱或栓梁前要詳細檢查頂板周圍情況,判斷安全后,方可近前拴柱梁,并迅速將繩套掛在大鉤上,嚴禁將繩套拴在活柱體上。
第27條 不得用手鎬或其他工具代替卸荷手把卸荷,嚴禁用錘砸油缸。
第28條 如支柱三用閥損壞或活柱被壓不能卸載時,不得生拉硬拽,必須采用挑頂、臥底或打臨時木柱支撐頂板將單體液壓支柱回出。
五、特殊操作
第29條 回收上、下順槽支柱時應按照由采空區(qū)向煤壁、先柱后梁的順序依次進行。最大滯后距離應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30條 按規(guī)定補齊新切頂線一排應支設的支柱?;爻烦龅母鞣N材料,應當班清理、碼放在指定地點。
六、收尾工作
第31條 回收的柱、梁和背頂材料要按規(guī)定支設或碼放整齊;柱梁如有丟失、損壞,應如實匯報出具體編號,以便及時補充。
第32條 將回收出的折梁斷柱、廢料或失效柱、梁及時運出工作面并碼放整齊。
第33條 對放頂區(qū)域內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有竄矸處,必須用竹笆材料擋矸。
第34條 向接班人或班長交待工作情況及柱、梁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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