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井下配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斥證上崗。
第2條 井下配電工必須掌握變電所供電系統圖,了解變電所電源情況和各開關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內容。
第3條 配電工必須熟悉變電所主要電器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并能熟練操作。每天定時試驗漏電保護裝置,并做詳細記錄。
第4條 變電所應備有絕緣臺、絕緣手套、絕緣靴、高壓驗電器、接地線等安全用具,并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第5條 配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和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第6條 配電工應向接班人詳細交待本班供電系統運行方式、操作情況、本班內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本班內因檢修而停電的開關、線路、影響范圍及停電聯系人。
二、接班工作
第7條 了解電氣設備運行情況。
1.上崗時要與上級變電所及分管單位分別通話一次,驗證通話是否暢通。
2.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情況、操作情況、運行異常情況、設備缺陷和處理情況。
3.了解上一班發(fā)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
4.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5.了解上一班內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停電檢修的線路和有關設備的情況。
6.清點工具、備件、安全用具、鑰匙、消防用品、圖紙和各種記錄簿。
第8條 接班配電工應在上一班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完畢,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字后方可接班。
三、巡視
第9條 值班配電工負責監(jiān)護變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檢查以下內容:
1.電氣設備的主絕緣如瓷套管、支持瓷瓶應清潔、無破損裂紋、無異響及放電痕跡。
2.電氣設備的接頭應無發(fā)熱、變色、放電現象。
3.電纜頭無滲油現象。
4.儀表指示、信號指示應正確。
5.電氣設備接地線應良好。
6.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7.變壓器油位、油溫應符合規(guī)定,設備無滲油。
四、操作
第10條 值班配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高、低壓電器設備停、送電操作。
第11條 停電操作。值班配電工接到停電指示或持有停電工作票的作業(yè)人員停電要求后,做如下操作:
1.高壓開關合閘送電。填寫高壓操作票,取下停電作業(yè)牌,撤除接地線等安全設施,再按停電操作的相反順序進行送電操作。操作時戴好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開關合閘后,要檢查送電的電器設備有無異常現象,如有異?,F象,必須立即切斷開關,向調度室有關人員匯報。
2.低壓饋電開關送電操作。取下開關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后解除閉鎖,操作手柄合上開關。同時,檢查送電的電氣設備有無異?,F象,如有異?,F象,必須立即切斷開關,向調度室及有關人員匯報。
第12條 在供電系統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室有關人員匯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只有當故障排除后,才能送電。
第13條 配電工必須隨時注意開關的各種(過流、短路、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tài),當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匯報,做好記錄。
第14條 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