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注意事項:
3.3.1 沒有深度指示器的小絞車,應在鋼絲繩和滾筒上做出指示記號,以便及時減速及停車;
3.3.2 絞車在運轉中,司機應經常注意電機和機械的響聲,如聲音不正?;蛴刑厥獾恼饎訒r,應立即停車檢查原因;
3.3.3 鋼絲繩在滾筒上纏繞時,應按順序排列,最外層距滾筒邊緣的高度,至少應為繩徑的確2.5倍。底繩在滾筒上纏繞,不得少于6圈;
3.3.4 絞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直接撥動鋼絲繩和檢查機器的傳動部分,檢查絞車軸承的溫升和油量時必須停車;
3.3.5 空重車不準在坡上吊鉤停放,中途需要裝卸時,應相互聯(lián)系好以后進行,但嚴禁摘鉤,車的下方應打好撐木,司機要壓好制動閘,車輛下方不得有人;
3.3.6 禁止絞車司機擅自離開絞車。絞車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兩手不準離開制動閘和離合閘。
3.4 上把鉤工的操作順序:
掛好繩鉤和保險繩鉤 在車輛運行的前方掛上紅燈 將車推至擋車器處 與司機聯(lián)系將鋼絲繩繃緊 站在軌道的一側打開擋車器 →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將車緩慢推至或拉向變坡點處下放。
3.5 下把鉤工的操作順序
當聽到打松車信號后,打開坡底的擋車裝置;當車輛松到合適位置,鋼絲繩不再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打停車信號;待車輛停穩(wěn)后,站在軌道的一側,先摘保險繩鉤,再摘主繩鉤;最后將紅燈取下運行到指定地點。
上把鉤工沒關閉擋車器前不許摘掛鉤,下把鉤工沒打開擋車裝置不許打開車信號。向下放車時鋼絲繩未繃緊,未掛好鉤頭保險繩鉤,不許打開擋車器。
4.收尾工作
4.1 操作結束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4.1.1 把鋼絲繩全部纏在滾筒上;
4.1.2 切斷電源,把開關手把打在斷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
4.1.3 搞好絞車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
4.1.4 盤好信號線,收拾好工具。
4.2 向接班人,班組長匯報運轉情況,存在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