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調查工作是公安消防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能,火災調查工作主要有人員傷亡統(tǒng)計、直接財產損失核定、火災原因認定和火災責任認定。而火災原因認定直接關系到火災責任的認定。在火災調查過程中,起火點對認定火災原因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對起火點認定的準確與否,直接影響到火災原因的正確認定,起火點的重要性在于它不僅是火場中最先起火的部位,而且是與發(fā)生火災有直接關聯(lián)的起火源、起火物、引火物及其它有關的范圍。因此,我們無論是搜集起火源、起火物的證據及其它客觀因素,還是分析研究火災原因,都必須從起火點入手。這就要求我們火災調查人員在火災調查過程中,首先要準確認定起火點。
一、要具體分析過火嚴重的部位,不一定燒損嚴重的部位就為起火點。
在火災場燒損嚴重不僅取決于燃燒時間長短、溫度高低,而且取決于燃燒物質種類、數量、環(huán)境條件、滅火措施等諸方面因素。因此,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火場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一般應查清以下幾個方面的情況后再進行確認:
1、查清火災現(xiàn)場中燃燒物質的性質,其可燃程度與形成嚴重燒毀部位的關系。一是著火點相對較低的物質。如果某物質的著火點與其周圍物質的著火點相對較低,它將先燃燒,當把溫度升至其它物質著火點后,其它可燃物才能發(fā)生燃燒。因此燃點相對較低物質就會因燃燒時間長而加深這些物質及其周圍物質的炭化深度,從而造成現(xiàn)場有幾個起火點的假象。二是揮發(fā)性物質。在火災調查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結炭最深的部位原先存放著揮發(fā)性物質,就必須根據客觀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判斷這部位到底是起火點,還是被引燃所至。
2、查清火災現(xiàn)場中火災荷載的差異以及其分布情況與燒毀嚴重部位的關系,是因最先起火而形成的嚴重燒毀狀態(tài)搞清,還是因易燃物較多而形成的嚴重燒毀。
3、查清建筑物的通風情況對火勢發(fā)展的影響,是否在這些結構的影響上,才造成嚴重燒毀狀態(tài)。在火災燃燒過程中,建筑物的通風情況越好,進入火場的空氣就會越多,因此會使燃燒加劇,從而造成燒損嚴重的情況,形成局部燒損嚴重的痕跡。
4、查清反向熱擴散問題。如果火在敞開的門、窗口底下開始燒起,空氣進入建筑物的速度就會加快,因對流的燃燒氣體和熱空氣在窗口前上升造成了特殊效應。于是火焰迅速上躥至房頂再下沉到房間的另一側。當熱氣流在房頂水平擴散時,室外進入房間的空氣便在房頂與熱氣流之間形成一層冷空氣隔離層。在一般情況下,這一過程將持續(xù)下去直至達到一種平衡狀態(tài),因而,在火災的初期階段,在平衡狀態(tài)還沒有形成之前,如果房間的另一端存有著火點很低的燃燒物,這些燃燒物便會燃燒起來而不留下任何由起火點蔓延至這一端的燃燒痕跡。倘若這時火災被撲滅,火災現(xiàn)場的跡象會使人產生錯覺,而認為這是第二個起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