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對潛在的影響產品安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作準備,預防或減少可能產生的產品安全影響。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可能發(fā)生的影響產品安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的處理。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緊急事件的總調度和人員安排。
3.2管理委會、生產部、品控部、維修部、技術部等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協(xié)調、指導。
3.3品控部負責原材料的應急處理。
3.4生產部、維修部、技術部負責設備、供水、供電及火災的應急處理。
3.5其它相關各部門負責緊急事件發(fā)生時的協(xié)調、配合緊急事件的處理。
3.6各部門在處理緊急事件時要考慮盡可能地減少產品污染和人員傷害。
4.程序
4.1可能影響產品安全的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
4.1.1原材料發(fā)生質量事故。
4.1.2公司管理體系運行出現重大事故。
4.1.3生產設備發(fā)生故障。
4.1.4停水。
4.1.5停電。
4.1.6火災。
4.2原料質量事故的應急處理
品控部負責人立即發(fā)出停用通知,檢驗員對有問題的原料作出明顯的停用標識,并對原材料重新進行入廠檢驗項目檢驗,品控部負責人根據檢驗結果的符合性作出相應的控制和處理, 并立即知會采購部負責人盡快采購新原料以供使用。
4.3管理體系運行出現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
質量負責人立即召集質量工作領導小組,分析事故發(fā)生原因,采取糾正措施。
4.4生產設備發(fā)生故障應急處理
生產部負責人立即發(fā)出停用通知, 并組織設備所屬部門責任者及維修人員立即進行維修、調試、清洗、記錄,若影響生產進度,則生產部負責人須通知采購部、業(yè)務部門負責人, 作出生產調整。品控部追回可能受影響的產品并根據實際情況重新檢驗,
合格后放行,必要時須經總經理評審,決定放行或報廢。
4.5停水的應急處理
行政部在接到供水公司的停水通知時,將停水、再供水的時間等信息調查停水原因,若屬廠外原因,應立即通知生產部負責人,并聯(lián)絡供水公司了解停水原因及再供水的時間,并反饋信息至生產部負責人,負責人安排生產調整事宜。若屬廠內供水管道故障致使停水, 則立即進行搶修,確保盡快再供水。
4.6停電的應急處理
行政部在提前接到供電公司的停電通知時,立即將停電的時間、再供電時間向生產部負責人報告,負責人安排生產調整事宜并通知生產部各崗位責任者做好停機、清洗等工作安排。廠內線路故障停電,電工應立即安排檢修,并將再供電情況知會生產部負責人,負責人再轉通知各崗位責任者做好停電準備。若某個部門因電器緊急故障需維修時,則電工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往現場,在獲得該部門責任者的同意下,進行該部門的停電維修工作。無論是屬于哪一種停電,再供電后各部門均需檢查機器是否可正常運作。
4.7火災的應急處理
任何人發(fā)現火警都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迅速報告生產部負責人。負責人在接到火警報告后,應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召集義務消防隊成員,控制事件擴大,災情較嚴重時,發(fā)現火警后需立即報警(119),報警時講清詳細地址、可燃料情況,還應通知公司和上級領導,火災處理后,由負責人及現場負責人分析分析起火原因、影響的補救處理方法,追究責任人,向相關部門領導報告。事后品控部根據實際情況對可能受影響的產品或原料根據實際情況重新檢驗,經總經理評審,決定放行或報廢。
4.8所有應急處理均須填寫《應急處理登記表》,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人評價措施的效果,并將有關信息提交管理評審。
4.9生產部、行政部、技術部、品控部分別組織有關部門定期演練有關應急處理程序,一般每年上半年進行,且每年不少于一項。
4.10對于發(fā)生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個案或演練后,都要對應急準備和響應方案進行評估,必要時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