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的行駛安全性
機動車具有良好的行駛安全性,是減少交通事故的必要前提。行駛安全性包括主動安全性和被動安全性。
主動安全性指機動車本身防止或減少交通事故的能力。它主要與車輛的制動性、動力性、操縱穩(wěn)定性、舒適性、結構尺寸、質量、視野和燈光等因素有關。
被動安全性是指發(fā)生車禍后,車輛本身所具有的減少人員傷亡、貨物受損的能力。提高機動車被動安全性的措施有:配置安全帶、安全氣囊,安裝安全玻璃,設置安全門、防撞裝置、配備滅火器等。
2)機動車的安全檢驗
機動車輛的安全檢驗是根據道路交通對機動車運行的要求和國家有關的技術標準,對車輛與行駛有關的全部或分性能進行檢驗。
3)機動車安全檢驗的目的
機動車安全檢驗,是車輛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督促車主保持良好的車況,充分發(fā)揮車輛效能、延長車輛使用壽命,避免發(fā)生機械事故,確保行車安全。減少能耗和環(huán)境污染。
4)機動車安全檢驗標準
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于1997年4月9日發(fā)布了新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1997)。新標準是對GB7258—1987標準的修訂。
新標準規(guī)定了機動車的整車及發(fā)動機、轉向系、制動系、照明與信號裝置、行駛系、傳動系、車身、安全防護裝置等有關運行安全和排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車內噪聲和駕駛員耳旁噪聲控制的基本要求及檢驗方法。適用于在我國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包括汽車、掛車、無軌電車、農用運輸車、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運輸用拖拉機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軌道上運行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