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瓶、乙炔瓶是氣焊、割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設備之一,如果由于平時運輸不小心,使用不當,儲存不善,會產生世大的破壞力。因此,要求對氣瓶的運輸、使用、儲存一定要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否則所產生的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一、氧氣瓶:
1、氣焊、割用的氧氣瓶是壓縮純氧,純度為:一級純氧99.2%,最高工作壓力為15×106帕。
2、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的抬架或小推車,不得直接用肩扛運或手運,輕裝輕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在地上滾動,禁止用起重設備直接吊運,禁止用氧氣瓶進行噴漆,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必須載有瓶帽和瓶護圈,防止摔斷瓶閥。
3、預防氧氣瓶直接受熱,夏季在運輸或室外使用時,應加以遮蓋,避免陽光直接曝曬,氧氣庫房使用時,都應遠離高溫,明火和可燃易爆物質等,一般規(guī)定相距10米以上。
4、氧氣瓶使用時,首先要作外部檢查,重點是瓶閥、接管螺紋、減壓器等,如發(fā)現漏氣、滑扣、表針動作不靈,應及時報請維修,切勿隨便處理。檢查漏氣時應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5、氣瓶與電焊在同一工作地使用時,瓶底應墊以絕緣物,以防氣瓶帶電,防止產生靜電而造成燃燒或爆炸。
6、冬季使用氣瓶時,瓶閥或減壓器可能出現結凍現象,可用熱水或蒸氣解凍,嚴禁使用火焰烘烤或用鐵器敲出瓶閥,也不能猛擰減壓器的調節(jié)螺絲,以防止氣體大量沖擊,造成事故。
7、氧氣瓶閥不得粘有油脂,焊工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8、氧氣瓶著火時,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氧,火苗自行熄滅。如鄰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應盡快將氧氣瓶轉移到安全地點,防止受火場高熱影響而引起爆炸。
乙炔瓶:
1、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隨意涂改。
2、乙炔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一般不得超過40度,超過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3、乙炔瓶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口側后方,動作要緩。開啟后,板手仍應套在瓶閥的方芯上;一旦遇到險情,便于關閉閥門。
4、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47兆帕(1.5公斤/m2),輸氣流速每瓶不應超過1.5-2米/時。
5、不得靠近熱流和電氣設備,防止爆曬,距離明火處一般不小于10米(高空作業(yè),應是與直垂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6、使用時要固定垂直,嚴禁臥放使用。
7、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工作地點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
8、乙炔瓶與氧氣瓶同時使用時,應盡量分開,按規(guī)定間距要在10米以上。
9、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度以上的溫水解凍。
10、嚴禁敲擊碰撞,不得擅自卸下安全帽,造成影響丙酮的補充和氣體液度的提高,從而增加危險的因素。
11、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線的場所。
12、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品具時,合金含銅量應低于70%。
乙炔瓶的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汽車裝運,如橫向排放,頭部應朝相同一方,其迭加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車廂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并要妥善固定。
3、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4、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qū)應盡量避免白天運輸。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發(fā)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
乙炔瓶的儲存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在使用乙炔瓶現場,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應在現場或車廂內,用非燃燒體墻隔成單獨房間,20瓶以上應設置乙炔瓶庫。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道路暢通,并應設有氧化碳滅火器。
4、氣瓶存放時應垂直放置,防止傾倒。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存放。
6、儲存間要有專人管理,并在醒目處設有“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等明顯標志。
7、乙炔瓶進庫后,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