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三層的建筑(醫(yī)院、療養(yǎng)院、托兒所、幼兒園除外)符合表3.4.2..4的要求時,可設一個疏散樓梯。
(3)單層公共建筑(托兒所、幼兒園除外)如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設有不少于兩個疏散樓梯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公共建筑,如頂層局部升高時,其高出部分的層數不超過兩層,每層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樓梯,但應另設一個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2.九層及九層以下,建筑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可設一個樓梯。
九層及九層 下的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且每層人數不超過30人的單元式宿舍,可設一個樓梯。
3.超過六層的組合式單元住宅和宿舍,各單元的樓梯間均應通至平屋頂,如戶門采用乙級防火門時,可不通至屋頂。
4.劇院、電影院、禮堂的觀眾廳安全出口的數目均不應少于兩個,且每個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宜超過250人。容納人數超過2000人時,其超過的部分,每個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400人。
5.體育館觀眾廳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兩個,且每個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宜超過400-700人。設計時,規(guī)模較小的觀眾廳,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規(guī)模較大的觀眾廳,宜采用接近上限值。
6.地下室、半地下室每個防火分區(qū)的安全出口數目不應少于兩個。但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10人時可設一個。
地下室、半地下室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火分區(qū)時,每個防火分區(qū)可利用防火墻上一個通向相鄰分區(qū)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qū)必須有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人數不超過30人,且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垂直金屬梯可作為第二安全出口。
(三)廠房、庫房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廠房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兩個。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設一個:
(1)甲類廠房,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5人;
(2)乙類廠房,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10人;
(3)丙類廠房,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250平方米,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20人;
(4)丁、戊類廠房,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400平方米,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30人。
2.廠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兩個,但使用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15人時可設一個。
3.地下室、半地下室如用防火墻隔成幾個防火分區(qū)時,每個防火分區(qū)可利用防火墻上通向相鄰分區(qū)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qū)必須有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庫房或每個隔間(冷庫除外)的安全出口數目不宜少于兩個。但一座多層庫房的占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時,可設一個疏散樓梯,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的防火隔間,可設置一個門。
5.庫房(冷庫除外)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但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時可設一個。
(四)設置要求
1.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fā)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3.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墻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米。
4.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 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5.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分鐘;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分鐘。
四、消防電梯
電梯主要用于高層建筑中。消防電梯的用途在于火災時供消防人員進行撲救高層建筑火災用的。因為普通電梯在火災時由于切斷電源而停止使用,如果消防隊員只靠攀登樓梯進行撲救,往往因體力不足和運送器材困難而貽誤滅火戰(zhàn)機,影響撲救火災及搶救傷員工作,因此,高層建筑必須設有專用或兼用消防電梯。
(一)消防電梯的設置場所
下列高層建筑應設消防電梯:
1.一類公共建筑。
2.塔式住宅。
3.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高度超過32米的其它二類公共建筑。
5.建筑高度超過32米且設有電梯的高層廠房及建筑高度超過32米的高層庫房。
(二)高層建筑消防電梯設置數量的要求
1.當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1500平方米時,應設一臺。
2.當大于1500平方米但不大于4500平方米時,應設兩臺。
3.當大于4500平方米時,應設三臺。
4.消防電梯可與客梯或工作電梯兼用,但應符合消防電梯的要求。
(三)消防電梯的設置要求
1.消防電梯間應設前室,前室的面積,居住建筑不應小于4.5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工業(yè)建筑不應小于6平方米。當與防煙樓梯間合用前室時,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工業(yè)建筑不應小于10平方米。
2.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它電梯井、機房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隔墻隔開,當在隔墻上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3.消防電梯宜分別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qū)內。
4.消防電梯間前室宜靠外墻設置,在首層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米的通道通向室外。
5.消防電梯前室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或具有停滯功能的防火卷簾。但合用前室的門不能采用防火卷簾。
6.消防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于800公斤。
7.消防電梯的行駛速度,應按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超過1分鐘計算確定。
8.消防電梯轎廂的內部裝修應采用不燃燒材料。
9.消防電梯的動力與控制電纜、電線應采用不燃燒材料。
10.消防電梯轎廂內應設專用電話,并應在首層設置供消防隊員專用的操作按鈕。
11.消防電梯井底應設排水設施,前室門口宜設擋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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