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火災易發(fā)場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場所、電氣焊割場所、油漆作業(yè)場所、木料堆場、用電場所及民工臨時宿舍等。
1.木料堆場及木材加工場所
木料堆場應分組分垛堆放,組與組之間應設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應及時清掃,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2.電氣焊割場所
操作工應該持證上崗,焊割前應該向保衛(wèi)部門申請用火證后方可作業(yè);焊割作業(yè)前應清除或隔離周圍的可燃物;焊割作業(yè)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對裝過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及化學危險品的容器,焊割前應徹底清除。
3.油漆作業(yè)場所
油漆作業(yè)場所嚴禁煙火;漆料應設專門倉庫存放,油漆車間與漆料倉庫應分開;漆料倉庫宜遠離臨時宿舍和有明火的場所。
4.用電場所
電器設備的使用不應超過線路的安全負荷,并應裝有保險裝置;應對電器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查是否有短路、發(fā)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并及時處理;當電線穿過墻壁、地板等物體時,應加瓷套管予以隔離;電器設備在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
5.民工臨時宿舍
民工臨時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電爐和亂接電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屬盤內,并與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不應使用可燃物體作燈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