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氣瓶充裝站必須符合GB17267-1998《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
2、充裝車間內外嚴禁煙火,禁止攜帶任何火種、穿帶釘鞋和化纖衣服進入車間。
3、非車間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灌瓶間時,必須經領導批準。外來參觀人員要由廠內專人陪同。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培訓考試,取得《充裝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穿防靜電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得赤手,赤胳膊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便離崗,因故必須離崗時,應安排好替崗人員。
6、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灌裝質量。氣瓶充裝必須先經過預檢和復檢兩道工序。復檢內容與預檢相同,屬第二道把關。對超重瓶、漏氣瓶要及時處理,不得推給下一班處理或過夜,不準在車間內存放。
7、首瓶充裝的氣瓶要進行檢斤三檢制,即:自檢、互檢、檢斤員專檢。
8、充裝車間通風要保證良好,時刻監(jiān)控充裝臺上液化石油氣濃度,但濃度達到規(guī)定值時應停止灌裝,查找原因并及時排除。
9、臺上所有電器設備都符合防爆等級要求,并應及時維護保養(yǎng)。灌裝間地面應為不發(fā)火地面。
10、應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使車間的液化石油氣濃度保持在規(guī)定值以下。
11、灌裝設備(管道、充槍、電子灌裝)等設備應完好,并保證接地良好。充裝時應打開超重自動切斷裝置。
12、鋼瓶灌裝前應經嚴格預檢。參照《GB8334-1999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和評定》標準。對《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第七章第61條中所列不合格瓶嚴禁充裝。
13、充裝工作按規(guī)定的充裝量和充裝系數(shù)進行,嚴禁超裝。
14、充裝中要加強檢查,充裝后應逐瓶進行復檢,復檢員及復檢用的衡器都應與充裝區(qū)別。
15、復檢中發(fā)現(xiàn)超裝的氣瓶,應立即退回充裝崗位處理。
16、重復檢驗后,應逐只進行氣密檢查。
17、應做好檢驗后,留下工作見證。
18、嚴禁扔、摔、砸、撞、滾鋼瓶,嚴禁用鐵器互相敲打、碰撞,防止發(fā)生火花。臺上維修工具應為銅制工具。
19、液化石油氣灌裝壓力和壓縮空氣壓力均應符合要求。
20、下班時應斷開電源并關閉液化石油氣、空氣進口閥門。打掃衛(wèi)生,清除車間內雜物。
21、本班發(fā)現(xiàn)的不安全隱患和故障,應在本班內消除;如無法解決的,應記錄在交接班記錄里,對下一班作詳細交待,并向領導匯報。
22、車間內設備需動火檢修時,應按危險作業(yè)規(guī)定執(zhí)行。
23、各機動車輛不準進入車間,確需進入時,必須在停產后,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情況下方可進入。
24、嚴禁向大氣中排放液化石油氣和殘液,可以采取回收措施,按規(guī)定點火炬燒掉。
25、車間內應配備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