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加強起重機械的管理,保證起重機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chǎn),特制定此制度。
二、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應我公司綜采車間橋門式起重機使用人員以及起重機管理人員。
三、橋式起重機管理職責
1、政工部負責起重機使用人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2、機運工區(qū)負責橋式起重機的大修。
3、機電部負責對車間橋式起重機工作的監(jiān)督,同時負責對所管轄的橋式起重機進行管理,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發(fā)生故障應及時上報維修部門。
4、起重機司機必須對橋式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學習,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對橋式起重機進行獨立操作,嚴格按照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橋式起重機進行正確操作。
四、橋式起重機的使用程序
1、資格要求
1)橋式起重機使用人員必須經(jīng)勞動部門培訓后方可上崗,無證嚴禁操作。
2)沒有生產(chǎn)部門的安排,不準其它單位人員擅自使用。
2、開機前的檢查
1)檢查各部位是否漏油并及時處理。
2)檢查各部位是否有故障,應注意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
3)檢查操作手鈕開關是否處在規(guī)定位置,操作是否靈敏可靠。
4)檢查傳動系統(tǒng)、潤滑系統(tǒng)電器裝置是否良好,導軌面是否清潔,上面是否有閑人或異物,如果控制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失靈,嚴禁吊運。
5)檢查各防護罩是否安全牢固。
6)檢查鋼絲繩有無損壞,有無拱出滑輪,以及吊鉤螺母有無松脫,吊鉤軸銷有無變形。
7)空車檢查運轉(zhuǎn),潤滑情況。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響鈴或發(fā)出警告信號方可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起重機所有部位的工作情況和潤滑情況,如有異狀或異響應立即停車檢查,直到消除異狀或異響。
2)嚴格遵守十不吊原則。
3)盡量避免重物突然提離地面,提升時應將重物離地約100mm-150mm,直至確信所有提升裝置都正常無卡阻現(xiàn)象,制動可靠有效后,方可繼續(xù)提升。
4)在起吊操作情況下,嚴禁利用限位開關停車。
5)嚴禁對各機構(gòu)進行反接制動。
6)發(fā)生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應迅速將所有控制器扳(轉(zhuǎn))到零位并切斷總開關。
7)起重機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diào)整機件。
8)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一人)指揮。正常吊運時不準多人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9)起重機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橋式起重機啟動時應先鳴鈴。
10)操作控制手柄時,應先從“零”位轉(zhuǎn)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增減速度。轉(zhuǎn)向時,必須先轉(zhuǎn)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時,不準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被吊物體移動范圍內(nèi)有人時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12)當接近卷揚機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13)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cè)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
14)兩臺橋式起重機同時起吊一個物件時,應按起重機額定載重量的80%合理分配,統(tǒng)一指揮,步調(diào)一致,穩(wěn)步吊運。嚴禁任何一臺起重機起負荷吊運。
4、工作后
1)將吊鉤開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護箱開關手柄,切斷電源。
2)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3)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