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礦領導和有關人員進入本場所要主動說明檢查原因和事由,并作登記。
(二)機電科正職領導對要害場所的檢查每月不少于5次。
(三)機電科分管領導和分管技術員對要害場所的檢查每月不少于10次。
(四)機電值班領導在值班期間必須上崗檢查。
(五)外單位領導和檢查人員出入本場所應由本單位領導陪同,或由保衛(wèi)科辦理要害場所出入手續(xù),經(jīng)值班人員許可后方可入內(nèi),并由值班人員陪同檢查。
(六)檢查各種制度落實情況,各種記錄填寫情況;檢查在用設備運行情況;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聽取值班人員現(xiàn)場匯報,對值班員進行現(xiàn)場提問,幫助值班員提高業(yè)務素質(zhì)。對查出的問題追究責任,并限期整改。
(七)所有領導干部要定期深入要害崗位進行檢查,檢查內(nèi)容如下:
A、崗位人員上崗情況;
B、崗位人員有無三違情況;
C、崗位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D、崗位人員的精神狀態(tài);
E、設備完好狀況;
F、設備保護系統(tǒng)是否完好可靠;
G、設備有無重大隱患并提出處理意見;
H、公用衛(wèi)生狀況;
3、嚴格遵守干部入進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