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急輔助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yǎng),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輔助救援任務。
二、應急輔助救援隊伍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包括:
1、值班制度;
2、崗位工作制度;
3、教育學習制度;
4、培訓演練制度;
5、裝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
6、獎優(yōu)罰劣制度。
三、應急救援單位應劃撥專項經(jīng)費,用于增加、更新應急救援的各種裝備、器材、物資,以及安排技術人員參加各類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能力。
四、應急輔助救援隊伍應針對參與救援的具體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二、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4、科學實用
三. 應急管理機構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分管副礦長
成 員:工程技術管理中心、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生產(chǎn)調(diào)度指揮中心、安質(zhì)健環(huán)管理中心、綜合辦公室、各區(qū)隊負責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