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范車輛管理和保證車輛入井秩序,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入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 入井車輛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入井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交管部門頒發(fā)的駕駛執(zhí)照和礦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工作服、安全帽、礦用膠靴穿戴整齊,佩戴自救器和礦燈,隨身攜帶駕駛證及上崗證,車內配備4kg干粉滅火器一臺,安全警示三角架兩個,經檢身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駕車。
2、???????? 所有司機駕車入井到井口必須停車接受檢查,并自覺下車登記,填寫清楚行車路線、工作事由、服務單位、入井時間。
3、入井車輛準駕人員在駕駛前,必須將上述兩證復印件交安監(jiān)部門備案并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駕駛車輛。
4、入井只限柴油機車,嚴禁汽油機車輛入井,入井車輛電路完好,嚴禁有明接頭,每輛車必須有長度不小于4m的接地線。
5、所有入井車輛須掛有經安監(jiān)部門統(tǒng)一編號的牌照和貼有前后反光標志。
6、駕駛員開車前必須履行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自檢,尤其重點檢查剎車、車燈、方向、喇叭等,有一項不合格時不得出車。
7、入井載人車輛護欄完好且高度不低于1m或箱式封閉,載貨車輛必須保持車廂完好。
8、入井車輛駕駛員必須熟悉高頭窯煤礦井下運輸系統(tǒng)和避災路線。
9、凡運送設備入井的車輛,必須出示設備的防爆合格證,經檢身人員登記后方可入井;裝載貨物的車輛,載物高度不得超過車輛駕駛室,寬度不得超過車廂;載物長度,前部不得超過車廂,后部不超過廂尾2m,(拉運管路必須用專用車輛或專用支架,主車與掛車連接必須安全可靠),超長物料尾部懸掛反光警示牌。拉運散裝材料和磚車者,必須有防止灑落的安全措施。
10、運送火工品車輛必須在車廂內鋪設膠皮等軟質墊層,并在車廂前后各掛一塊危險標志的反光警示牌。運送火工品車輛必須在非上、下班時間內運送,且專車專用不得在途中停留。嚴禁用翻斗車、自行車、拖拉機運送火工品。其他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11、運送電焊機、氧氣瓶、乙炔罐憑電氣焊措施入井,運送氧氣和乙炔時,瓶體必須有減震膠圈,并固定在車上,以免瓶體滾動撞擊。
12、所有升井車輛的司機必須在井口停車接受檢查和登記,凡運輸設備和材料升井者,必須填寫清楚回收物件名稱和數(shù)量,否則以偷盜論處。
13、檢身員必須對每一出入井車輛的車廂及駕駛室進行檢查,并做好登記工作。
14、嚴禁高污染車輛入井。
二、 輔運車輛井下行車必須做到:
(一)????? 井下會車規(guī)定:
1、?? 副斜井筒會車:在副斜井筒會車,兩車不小于50m的距離減速變光,下行車輛要在水泥硬化路面停車讓行上行車輛,停車讓行車輛必須關閉大燈。
2、?? 平巷會車:有調車硐室或聯(lián)絡巷的巷道,靠調車硐室或聯(lián)絡巷一側的車輛停車讓行;無調車硐室或聯(lián)絡巷的巷道,靠管路電纜一側的車輛停車讓行。
(二)????? 井下停車規(guī)定:
1、?? 當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熄燈并掛檔,拉緊駐車制動器,關閉車燈,關好車門。車輛必須在聯(lián)巷或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運行的位置。
2、?? 當車輛在行車巷道內停放時,必須靠右停放,且打開危險警示閃光燈。當因故障車輛在巷道內需檢修時,還需在車輛前后不小于30m距離放置安全警示三角架。
3、?? 其他地點停車時,要選擇頂板完整、支護到位、視線清楚、遠離電纜設備、無淤泥積水的聯(lián)巷停車,并且不影響其他車輛行駛和調頭。
(三)????? 井下行車規(guī)定:
1、?? 井下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限速指示牌規(guī)定的時速,無限速標志巷道車速不得超過20km/h,車輛在交叉口及拐彎前10m處減速鳴笛、變換燈光,車速不得超過5km/h,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行駛。
2、?? 井下車輛同向行駛時,車距不得小于30m。.
3、?? 入井后嚴禁使用車內收錄機,點煙器不許入井。
4、?? 人員乘車時,必須聽從司機指揮。司機必須在乘車人員坐穩(wěn)、下車人員離開車體1m外,確認安全后,方可鳴笛開車。否則,造成事故由司機全部負責。載人車輛行駛中,乘車人不得將頭、手、臂等部位伸出車廂或護欄外:不得站立,不得扒、蹬、跳車:也不得與司機談話或用礦燈照司機的眼睛。
5、?? 乘車人所帶長柄工具,不得超出車廂外緣,嚴禁人貨混裝。
6、?? 車輛載重不得超過該車核定最大荷載質量和最多乘坐人數(shù)。雙排座五十鈴車廂可乘坐8人,駕駛室可坐5人(包括司機):農用車車廂可坐14人,駕駛室3人(包括司機)。
7、?? 車輛在行駛中,必須注意交叉路口的標志,過風門后及時關閉好風門。
8、?? 車輛必須在距欄桿5m處靠邊停車,等待車輛調度人員的命令,嚴禁車輛搶道占路。
9、?? 嚴禁在單向行駛道巷道逆行。
三、 特種車輛及設備管理
1、特種搬運車輛運行同樣執(zhí)行輔運車輛井下行?? 車規(guī)定,當超寬車輛運行或需逆行時,要在路線經巷道入口處設警告標志或設專人指揮,其他車輛必須無條件避讓(急救車輛除外)。
2、特種車輛(包括運輸大型部件)運行時必須制定專門安全措施。并必須綁扎牢固方可運輸。吊裝及安設設備時必須有人作業(yè),有人監(jiān)護聯(lián)絡。
3、履帶式設備搬遷爬行時,電源電纜必須貼巷幫放置或巷幫吊掛,線徑和連接必須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
4、履帶式設備搬遷爬行時,砼路面必須設保護墊(一般用廢膠帶),防止損壞路面。
5、履帶式設備搬遷爬行車輛通行時,必須在巷道入口處設指示標志,并設專人警戒。
6、裝載機、挖機、多功能車上只準乘坐司機一人。
四、 在井口檢身房日常檢查之外,安監(jiān)部要不定期對入井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對存在不安全隱患的車輛要停運,經修理完好后方可入井。
本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解釋權歸屬安監(jiān)部。
附件:車輛入井安全性能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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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落實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范車輛管理和保證車輛入井秩序,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入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 入井車輛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入井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交管部門頒發(fā)的駕駛執(zhí)照和礦安監(jiān)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工作服、安全帽、礦用膠靴穿戴整齊,佩戴自救器和礦燈,隨身攜帶駕駛證及上崗證,車內配備4kg干粉滅火器一臺,安全警示三角架兩個,經檢身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駕車。
2、????????所有司機駕車入井到井口必須停車接受檢查,并自覺下車登記,填寫清楚行車路線、工作事由、服務單位、入井時間。
3、入井車輛準駕人員在駕駛前,必須將上述兩證復印件交安監(jiān)部門備案并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駕駛車輛。
4、入井只限柴油機車,嚴禁汽油機車輛入井,入井車輛電路完好,嚴禁有明接頭,每輛車必須有長度不小于4m的接地線。
5、所有入井車輛須掛有經安監(jiān)部門統(tǒng)一編號的牌照和貼有前后反光標志。
6、駕駛員開車前必須履行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自檢,尤其重點檢查剎車、車燈、方向、喇叭等,有一項不合格時不得出車。
7、入井載人車輛護欄完好且高度不低于
1m
或箱式封閉,載貨車輛必須保持車廂完好。
8、入井車輛駕駛員必須熟悉高頭窯煤礦井下運輸系統(tǒng)和避災路線。
9、凡運送設備入井的車輛,必須出示設備的防爆合格證,經檢身人員登記后方可入井;裝載貨物的車輛,載物高度不得超過車輛駕駛室,寬度不得超過車廂;載物長度,前部不得超過車廂,后部不超過廂尾2m,(拉運管路必須用專用車輛或專用支架,主車與掛車連接必須安全可靠),超長物料尾部懸掛反光警示牌。拉運散裝材料和磚車者,必須有防止灑落的安全措施。
10、運送火工品車輛必須在車廂內鋪設膠皮等軟質墊層,并在車廂前后各掛一塊危險標志的反光警示牌。運送火工品車輛必須在非上、下班時間內運送,且專車專用不得在途中停留。嚴禁用翻斗車、自行車、拖拉機運送火工品。其他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11、運送電焊機、氧氣瓶、乙炔罐憑電氣焊措施入井,運送氧氣和乙炔時,瓶體必須有減震膠圈,并固定在車上,以免瓶體滾動撞擊。
12、所有升井車輛的司機必須在井口停車接受檢查和登記,凡運輸設備和材料升井者,必須填寫清楚回收物件名稱和數(shù)量,否則以偷盜論處。
13、檢身員必須對每一出入井車輛的車廂及駕駛室進行檢查,并做好登記工作。
14、嚴禁高污染車輛入井。
二、 輔運車輛井下行車必須做到:
(一)?????井下會車規(guī)定:
1、??副斜井筒會車:在副斜井筒會車,兩車不小于
50m
的距離減速變光,下行車輛要在水泥硬化路面停車讓行上行車輛,停車讓行車輛必須關閉大燈。
2、??平巷會車:有調車硐室或聯(lián)絡巷的巷道,靠調車硐室或聯(lián)絡巷一側的車輛停車讓行;無調車硐室或聯(lián)絡巷的巷道,靠管路電纜一側的車輛停車讓行。
(二)?????井下停車規(guī)定:
1、??當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必須熄燈并掛檔,拉緊駐車制動器,關閉車燈,關好車門。車輛必須在聯(lián)巷或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運行的位置。
2、??當車輛在行車巷道內停放時,必須靠右停放,且打開危險警示閃光燈。當因故障車輛在巷道內需檢修時,還需在車輛前后不小于
30m
距離放置安全警示三角架。
3、??其他地點停車時,要選擇頂板完整、支護到位、視線清楚、遠離電纜設備、無淤泥積水的聯(lián)巷停車,并且不影響其他車輛行駛和調頭。
(三)?????井下行車規(guī)定:
1、??井下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限速指示牌規(guī)定的時速,無限速標志巷道車速不得超過
20km/h
,車輛在交叉口及拐彎前
10m
處減速鳴笛、變換燈光,車速不得超過
5km/h
,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行駛。
2、??井下車輛同向行駛時,車距不得小于30m。.
3、??入井后嚴禁使用車內收錄機,點煙器不許入井。
4、??人員乘車時,必須聽從司機指揮。司機必須在乘車人員坐穩(wěn)、下車人員離開車體
1m
外,確認安全后,方可鳴笛開車。否則,造成事故由司機全部負責。載人車輛行駛中,乘車人不得將頭、手、臂等部位伸出車廂或護欄外:不得站立,不得扒、蹬、跳車:也不得與司機談話或用礦燈照司機的眼睛。
5、??乘車人所帶長柄工具,不得超出車廂外緣,嚴禁人貨混裝。
6、??車輛載重不得超過該車核定最大荷載質量和最多乘坐人數(shù)。雙排座五十鈴車廂可乘坐8人,駕駛室可坐5人(包括司機):農用車車廂可坐14人,駕駛室3人(包括司機)。
7、??車輛在行駛中,必須注意交叉路口的標志,過風門后及時關閉好風門。
8、??車輛必須在距欄桿
5m
處靠邊停車,等待車輛調度人員的命令,嚴禁車輛搶道占路。
9、??嚴禁在單向行駛道巷道逆行。
三、 特種車輛及設備管理
1、特種搬運車輛運行同樣執(zhí)行輔運車輛井下行?? 車規(guī)定,當超寬車輛運行或需逆行時,要在路線經巷道入口處設警告標志或設專人指揮,其他車輛必須無條件避讓(急救車輛除外)。
2、特種車輛(包括運輸大型部件)運行時必須制定專門安全措施。并必須綁扎牢固方可運輸。吊裝及安設設備時必須有人作業(yè),有人監(jiān)護聯(lián)絡。
3、履帶式設備搬遷爬行時,電源電纜必須貼巷幫放置或巷幫吊掛,線徑和連接必須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
4、履帶式設備搬遷爬行時,砼路面必須設保護墊(一般用廢膠帶),防止損壞路面。
5、履帶式設備搬遷爬行車輛通行時,必須在巷道入口處設指示標志,并設專人警戒。
6、裝載機、挖機、多功能車上只準乘坐司機一人。
四、 在井口檢身房日常檢查之外,安監(jiān)部要不定期對入井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對存在不安全隱患的車輛要停運,經修理完好后方可入井。
本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解釋權歸屬安監(jiān)部。
附件:車輛入井安全性能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