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防塵在工程質量驗收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各采掘進工作面的綜合防塵達不到90分以上(含90分),同期工作面工程質量不得評為優(yōu)良品。
2.獎罰標準
綜合防塵月度考核獎罰標準
隊 別 |
月度檢查得分 |
獎罰金額 |
備 注 |
采煤工作面 |
≥90 |
+5000 |
獎罰每月進行一次兌現(xiàn)。 |
85<得分<90 |
0 |
||
≤85 |
-5000 |
||
掘進工作面 |
≥90 |
+3000 |
獎罰每月進行一次兌現(xiàn) |
85<得分<90 |
0 |
||
≤85 |
-3000 |
??? 3.公司季度綜合防塵檢查驗收達標,每季度對礦“綜合防塵齊抓共管”領導小組成員給予20000元獎勵,否則,給予10000元的罰款。
?? ?4.粉塵積堆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xù)長度達到5米為一處積塵,一處積塵點罰款500元并扣20分,當月綜合防塵質量不得評為一級。
??? 5.月內綜合防塵出現(xiàn)問題較多,存在5處及以上設施同時拆除或不使用時,執(zhí)行加倍扣款和扣分處理。
??? 6.同樣的問題在同一地點多次出現(xiàn)(2次以上),對問題進行2倍以上的罰款和2倍以上的扣分。
7.防塵系統(tǒng)必須滿足安全生產(chǎn)需要,且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否則,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
8.采掘工作面防塵設施不完好或防塵設施完好不正常使用,,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
9.采掘工作面供水管路無過濾器、無水壓表或有過濾器、有水壓表但不按要求安設的,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
10.采煤工作面不進行煤層注水的,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
11.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風巷、掘進工作面及回風巷工作人員不戴防塵口罩的,罰責任人10元。
12.采掘工作面不配備專責防塵員或不認真填寫防塵管理牌板的,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30-50元。
13.采煤工作面割煤時,不正常使用煤機內外噴霧、架間噴霧或放煤口噴霧的,罰責任人50-100元。
14.在距掘進工作面50m以內安裝凈化風流水幕,要求能覆蓋巷道全斷面,否則,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
15.除塵風機距工作面大于150m的,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
16.放炮噴霧器距工作面大于30 m的,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30-100元。
17.放炮前后對工作面30m范圍內未進行沖塵的,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
18.放炮不使用水炮泥,現(xiàn)場無水針的,罰責任責任人20-50元。
19.測塵地點和測塵次數(shù)達不到“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
20.圖紙、資料、臺賬、記錄要求整齊清楚,數(shù)據(jù)準確,與實際相符,否則,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30-100元。
21.上報公司的月報、季報和年報,各種報表數(shù)據(jù)齊全、準確、及時,否則,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30-150元。
22.根據(jù)礦劃分的責任范圍內的沖塵巷道,沒有及時進行沖刷,發(fā)現(xiàn)有積塵或粉塵堆積的,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