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條 “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床槊鞯V井水文地質條件和井田范圍內采空區(qū)、廢棄老窯積水等情況而組織生產建設的;
??? ?。ǘ┧牡刭|類型復雜、極復雜的礦井沒有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和配備專門的探放水作業(yè)隊伍、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的;
??? ?。ㄈ┰谕凰{區(qū)域進行采掘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進行探放水的;
??? ?。ㄋ模┪窗匆?guī)定留設或者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的;
??? ?。ㄎ澹┯型杆髡孜闯烦鼍伦鳂I(yè)人員的;
??? (六)受地表水倒灌威脅的礦井在強降雨天氣或其來水上游發(fā)生洪水期間未實施停產撤人的;
??? ?。ㄆ撸┙ㄔO礦井進入三期工程前,沒有按設計建成永久排水系統(tǒng)的。
??? 第十條 “超層越界開采”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霾傻V許可證規(guī)定開采煤層層位或者標高而進行開采的;
??? (二)超出采礦許可證載明的坐標控制范圍而開采的;
??? ?。ㄈ┥米蚤_采保安煤柱的。
??? 第十一條 “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状伟l(fā)生過沖擊地壓動力現(xiàn)象,半年內沒有完成沖擊地壓危險性鑒定的;
??? ?。ǘ┯袥_擊地壓危險的礦井未配備專業(yè)人員并編制專門設計的;
??? ?。ㄈ┪催M行沖擊地壓預測預報,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沒有消除沖擊地壓危險仍組織生產建設的。
??? 第十二條 “自然發(fā)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_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未編制防止自然發(fā)火設計或者未按設計組織生產建設的;
??? ?。ǘ└咄咚沟V井采用放頂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層自然發(fā)火的;
??? (三)有自然發(fā)火征兆沒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繼續(xù)生產建設的。
??? 第十三條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褂帽涣腥雵覒杼蕴拿旱V機電設備和工藝目錄的產品或者工藝的;
??? ?。ǘ┚码姎庠O備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或者防爆等級與礦井瓦斯等級不符的;
??? ?。ㄈ┪窗吹V井瓦斯等級選用相應的煤礦許用炸藥和雷管、未使用專用發(fā)爆器的,或者裸露放炮的;
??? ?。ㄋ模┎擅汗ぷ髅娌荒鼙WC2個暢通的安全出口的;
??? ?。ㄎ澹└咄咚沟V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薄煤層除外)礦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的。
??? 第十四條 “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tǒng)”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位芈饭╇姷模?br />
??? ?。ǘ┯袃蓚€回路但取自一個區(qū)域變電所同一母線端的;
??? (三)進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及水害嚴重的建設礦井,進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設礦井,沒有形成雙回路供電的。
??? 第十五條 “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qū)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qū)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guī)定的范圍和規(guī)模”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或者批準后做出重大變更后未經再次審批擅自組織施工的;
??? ?。ǘ└臄U建礦井在改擴建區(qū)域生產的;
??? ?。ㄈ└臄U建礦井在非改擴建區(qū)域超出設計規(guī)定范圍和規(guī)模生產的。
??? 第十六條 “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時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以及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yè)進行勞務承包”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a經營單位將煤礦承包或者托管給沒有合法有效煤礦生產建設證照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 ?。ǘ┟旱V實行承包(托管)但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或者未約定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合同而進行生產的;
??? ?。ㄈ┏邪剑ǔ型蟹剑┪窗匆?guī)定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生產的;
??? (四)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將煤礦承包(托管)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
??? ?。ㄎ澹┟旱V將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維修作業(yè)作為獨立工程承包(托管)給其他企業(yè)或者個人的。
??? 第十七條 “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闹破陂g,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而進行生產建設的;
??? (二)改制期間,未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生產建設的;
??? ?。ㄈ┩瓿筛闹坪?,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而進行生產建設的。
??? 第十八條 “其他重大事故隱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ㄒ唬]有分別配備礦長、總工程師和分管安全、生產、機電的副礦長,以及負責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質測量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
??? (二)未按規(guī)定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
??? (三)出現(xiàn)瓦斯動力現(xiàn)象,或者相鄰礦井開采的同一煤層發(fā)生了突出,或者煤層瓦斯壓力達到或者超過0.74MPa的非突出礦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層管理并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突出危險性鑒定的(直接認定為突出礦井的除外);
??? ?。ㄋ模﹫D紙作假、隱瞞采掘工作面的。
??? 第十九條 本標準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2005年9月26日印發(fā)的《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jiān)總煤礦字〔2005〕13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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