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guī)定
1、井下電鉗工必須持證上崗,配帶甲烷監(jiān)測儀、驗電筆,發(fā)現(xiàn)缺一項者對其罰款20元。
2、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或移動電氣設備以及高低壓電纜,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按嚴重“三違”處罰,追究分管機電的領導責任,罰款100元。
3、井下停送電工作,必須有礦領導簽署的停電工作票,并且按照檢查瓦斯、停電、機械閉鎖、上鎖、驗電、放電、掛專用接地線、、掛停電牌、派專人看管順序進行,沒有停電工作票擅自停電的(臨時處理跳閘故障除外),對停電責任人按一般“三違”處理,不按照停電步驟進行停電操作的,對停電責任人按一般“三違”處理,并追究分管機電的領導責任,罰款100元。
4、工作現(xiàn)場必須在專用工具箱內(nèi)配有搖表、萬用表、停電標識牌、放電接地線,發(fā)現(xiàn)缺一項者對分管機電的領導罰款20元。
5、嚴禁在停電設備上書寫停電示意的字跡,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和分管機電的領導各罰款50元。
6、擅自停電影響其它單位生產(chǎn)的,對跟班隊長和責任人各罰款100元。
7、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及跟班隊長各罰款250元。
8、檢修6kv(包括3.3kv)高壓時,必須提前一天辦好停電申請票,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缺一樣的,對單位分管領導和操作人各罰款50元。
9、變電所、工作面電站必須配備停電標識牌、放電接地線、絕緣手套、絕緣靴、高壓驗電筆、絕緣臺,并檢驗合格,不超期,發(fā)現(xiàn)配備不齊全或未檢驗、超期,對責任人罰款100元,追究分管機電領導責任,罰款100元。
二、操作規(guī)程
1、高壓驗電器必須定期試驗,使用以前必須帶到有電的設備上先試驗一下, 是否驗電良好,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而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的電纜、設備兩側(cè)各相分別驗電,高壓驗電時,必須帶絕緣手套,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 應立即將檢修的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凡使用的絕緣手套和絕緣靴,必須定期進行耐壓試驗,耐壓不合格的禁止使用。違反規(guī)定者,按嚴重“三違”處理。
2、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送電”警示牌。如需反送電時,應采取可靠得安全措施,防止觸電事故和損壞設備。未懸掛“小心反送電”警示牌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3、檢修1140V~127V低壓電氣設備時,工作前在電源開關上必須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標識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標識牌送電),并使用相應的驗電筆驗電、放電(瓦斯?jié)舛缺仨氃冢保ヒ韵聲r才能放電),派專人站崗,停電設備上電氣閉鎖,并使用礦統(tǒng)一自制的鎖具,施工人員隨身攜帶鑰匙,施工完畢后由施工人員自己打開鎖具,準許送電。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施工完畢,由別人擅自打開鎖具送電,對施工人員按一般“三違”處理。
4、如果在設備較多、供電線路較長的供電線路中出現(xiàn)接地掉閘故障的情況下,現(xiàn)場單位的跟班隊長安排把因故障而掉閘的設備及時上好電氣閉鎖并派專人看管,在沒有查清掉閘原因的情況下不準再送電。及時組織維修人員從負荷至電源逐級用搖表對設備和電纜進行遙測直至找到問題處理完畢后再送電,嚴禁使用一路一路送電掉閘的方法進行查問題,如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按一般“三違”處理,追究跟班隊長責任,罰款250元。
機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