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執(zhí)法監(jiān)察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認真受理舉報投訴,熱情接待來訪群眾。舉報電話:2874444.
2、受理舉報投訴由以大隊負責,涉及二、三大隊職責范圍內的,由一大隊按照程序報請支隊領導審批,并轉送處理。
3、受理舉報投訴,做到有報必接,接后必查。
4、接待來人來訪時,接待人員要按照《安全生產舉報投訴案件登記表》規(guī)定的內容,認真做好記錄,全面填寫。
5、登記的主要內容有舉報人的基本情況,被舉報人或單位的基本情況,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重大案件需要立案的,要登記舉報人的身份證號碼,對拒絕登記的要留有聯系電話。
6、來人、來電舉報投訴,對不屬于安監(jiān)機構管轄范圍的,要向對方講清安監(jiān)機構的管轄范圍和職責,同時做好記錄,需要移交的辦理有關移交手續(xù)。
7、接待來人、來電舉報投訴時,接待人員應向舉報人講清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一時講不清楚的,要等研究后答復。
8、對舉報投訴案件,能及時查清的,要派員到現場查看,并向大隊領導匯報,由大隊和支隊領導研究后,按照管轄范圍指定大隊依法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