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保障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我隊和住戶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規(guī)章制度,請各住戶務必遵守執(zhí)行。
1、 單位設專人負責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住戶用電是否符合規(guī)范,對不符合用電規(guī)范的行為予以糾正,并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及時清除,各住戶不得阻撓、干涉,應全力配合。
2、 各住戶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由專業(yè)人員予以實施,否則一切后果由住戶自行承擔。
3、 嚴禁各住戶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私拉亂接;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否則造成損失由住戶自行承擔。
4、 各住戶不得擅自更改、加裝、拆卸供電設施。
5、 住房內無人時要保證一切用電設備處于斷電狀態(tài),以免發(fā)生火災。
6、 當室內供電設施發(fā)生故障,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拆修,否則發(fā)生事故后果由住戶自行承擔。
7、 當天打草當天領取汽油,嚴禁將打草用汽油存放在住房內,否則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住戶自行承擔。
8、 住戶如果使用液化氣,請遠離火源并及時檢查閥門是否漏氣,皮管是否老化,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9、 住戶對房屋只有使用權,不得對房屋進行改建,由住戶對房屋進行改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戶承擔。
10、 不得在房屋內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戶承擔。
11、 冬天生爐子要做到人走爐滅,晚上睡覺前務必把爐子熄滅,以免發(fā)生火災或煤氣中毒。
12、 根據園林處的相關規(guī)定,只允許住戶住到九月三十號,從十月一號開始各住戶需陸續(xù)搬離,因此從十月一號到住戶搬離前這段時間各住戶發(fā)生的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生命和財產損失均由住戶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