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營業(yè)場所、金庫的安全設施建設工程方案(驗收)工作的順利開展,明確專家組工作流程和要求,根據《金融機構營業(yè)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86號令)和省公安廳《全省金融機構營業(yè)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實施意見》(浙公通字〔2006〕73號),特制定本規(guī)范。
一、市公安局經文保支隊和各區(qū)、縣經文保大隊負責建立由公安機關治安、內保、科技民警和金融機構的保衛(wèi)、業(yè)務干部以及安全防范技術、計算機、電子等行業(yè)具有國家認可的專業(yè)資格的專家組成的杭州市金融機構營業(yè)場所(金庫)安全設施建設工程方案(驗收)專家?guī)臁?br />
專家經培訓、考核合格后,由杭州市公安局統(tǒng)一發(fā)給聘書(聘期2年),方能參與本地區(qū)公安機關實施的審批和驗收工作。
二、每項金融機構營業(yè)場所、金庫的安全設施建設工程方案(驗收),由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組長由公安機關經文保部門臨時指定。專家組組長負責將營業(yè)場所、金庫的安全設施建設工程方案(驗收)材料發(fā)送各專家組成員,對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驗收)進行論證和審查。
專家評審工作可采用專家單獨評審或集中討論評審的形式進行,采取討論進行評審的,由專家組組長負責召集。
三、評審(驗收)結束后,專家組應當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形成專家組意見,由專家組組長負責填妥《金融機構營業(yè)場所(金庫)安全設施建設工程方案(驗收)專家組意見書》,并由參與評審和驗收的專家簽名后,報公安機關經文保管理部門審核。
專家組評審、驗收和專家組意見匯總工作應在7日內完成。
四、專家組成員對所提出的評審、驗收意見負責。
五、專家應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掌握專業(yè)技術的基本理論和項目評審、驗收的有關知識和規(guī)定,具備一定實際經驗和較強的邏輯分析能力。專家應依據《銀行營業(yè)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guī)定》(GA38-2004)、《銀行金庫》(JR/T0003-2000)、《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348-2004)、《安全工程程序與要求》(GA/T75)等標準開展評審和驗收工作。
專家應遵循道德規(guī)范,以公正、客觀、科學、務實和嚴謹?shù)膽B(tài)度對待工作。專家在評審過程中應善于觀察,主動認識周圍環(huán)境和活動,要忠實于客觀結果,不弄虛作假。
專家應妥善保管單位資料,做好保密工作。專家未經單位許可擅自使用相關資料,由此引發(fā)的法律責任由個人承擔。
六、專家組成員應服從公安機關經文保部門和專家組組長工作安排,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做好營業(yè)場所、金庫的安全設施建設工程方案(驗收)論證和審查工作。
七、市公安局經文保支隊和各區(qū)、縣(市)經文保大隊分別負責安排市、區(qū)兩級專家?guī)鞂<覅⒓釉u審工作。專家兩次無故不接受安排參與營業(yè)場所、金庫的安全設施建設工程方案(驗收)論證和審查的,經市公安局經文保支隊調查情況屬實的,取消專家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八、專家在評審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專家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1、對明知是不符合標準的金融機構營業(yè)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驗收)材料仍予以通過的;
??? 2、除不可抗力外,不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時限進行評審的;
??? 3、故意刁難申請人、施工單位,索取、收受賄賂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 4、實施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九、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