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告制度
發(fā)生安全事故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并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作出認定:
1、凡屬輕微加油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同時清查事故根源。
2、凡屬重大事故,除及時啟用應急預案外,應及時組織現有人力、物力進行處理,并立即向縣級主管部門報告。
五、本預案的實施
在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或即將造成職工身體健康及生產財產受到嚴重危害可能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時,實施本應急預案。其做法如下:
1、貫徹縣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指示精神,統(tǒng)一組織協(xié)調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事故第一時間內向縣級主管部門如實報告(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類型和危害程度、事故簡要處理經過、波及范圍、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等),積極配合縣級各主管部門對安全事故的處理。
3、重大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在依法報告的同時,按照縣級各主管部門要求應于2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任何部門和個人對發(fā)生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安全事故處理完畢后,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并通報全公司。
六、本加油站應急預案,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