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了維護廣大職工的人身安全,保證一旦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員工。
三、職責:本預案由綜合部(各單位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實施
四、程序: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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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收費所人身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收費所人身傷害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fā)人身傷亡事故,完成收費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收費所各部門突發(fā)人身傷亡事故的處理、監(jiān)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人身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若在工作期間發(fā)生的人身傷亡事故,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并請本單位值班員通知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救護受傷職工。根據(jù)情況由應急小組副組長將受傷職工送往醫(yī)院。應急小組組長負責維護現(xiàn)場,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2、各所及機關各部選出一名安全監(jiān)督員,制止不安全行為。
3、職工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辦公室處。若查實職工不知去向,由各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通知職工家里,所辦公室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