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fā)生高層塔吊施工事故主要體現在:
(1)塔吊作業(yè)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fā)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guī)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4)塔吊拆裝和頂升過程中發(fā)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fā)生嚴重漏電。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yè)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qū)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huán)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zhàn)狀態(tài);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yōu)先,保護環(huán)境優(yōu)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xù)改進”的原則。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fā)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fā)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tài)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guī)模和發(fā)展態(tài)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組員職責:在組長的帶領指揮下對事故進行救援搶救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jiān)控
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重大危險源信息監(jiān)控方法與程序,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危險的監(jiān)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fā)生。對危險設備的危險區(qū)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guī)范化、標準化管理?,F場施工使用塔式起重機兩臺(QTZ-80和QTZ-100),用以吊裝模板所用材料、鋼筋、砼等其他材料。
4.2預警行動
如遇意外塔吊發(fā)生傾翻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用電話向項目經理馬鳳德匯報險情。馬鳳德立即召集副經理張國華、搶救指揮組其他成員,搶救、救護、防護組成員攜帶著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信息通訊:
項目負責人: 手機:
安全負責人: 手機:
技術負責人: 手機:
工地現場電話:
醫(yī)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項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通知全體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有關部門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包括:發(fā)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聯系電話、報告人、傷亡人數等簡要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