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后期處置?
5.1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會要同相關部門,負責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恢復正常?
秩序。?
5.2保險機構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5.3按程序報告事故調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安委會辦公室。??????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fā)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后,經評估發(fā)現(xiàn)其缺陷和不足,縣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上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6.2獎勵與責任?
6.2.1在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地方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一)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的;?
(二)搶排險事故或者搶救人員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三)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
(四)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6.2.2責任追究?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分別在管轄范圍內進行行政處分;違反?
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guī)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二)不及時報告事故真實情況,延誤處置時機的;?
????(三)不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和指揮,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四)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者物資的;?
????(五)阻礙應急救援人員依法執(zhí)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七)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6.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監(jiān)局負責解釋。?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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