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停電后送電處理程序
1、當接到電氣恢復供電后,儀表人員應立即向調(diào)度室請示,經(jīng)調(diào)度室確認允許通電后方可實施送電程序。
2、由控制室應急小組長組織檢查配電柜,確認供電是否恢復正常。
3、用萬用表750V檔測量供電線路電壓,檢查電壓是否穩(wěn)定,電壓范圍應在220VAC±10V之內(nèi)。如果電壓偏高偏低或波動較大均不得送電。要在通知電氣檢查,恢復正常供電電壓后方可供電。同時供電前要通知控制室工藝操作人員進行監(jiān)視。
4、由控制室應急小組組長操作,按照從主到分,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的順序,根據(jù)斷開空氣開關前紀錄的空氣開關分合狀態(tài)詳細記錄,恢復各空氣開關的停電前位置。
5、不得強行閉合在閉合后又跳開的空氣開關,如有此情況應報告當班運行班長檢查原因,排除故障,確認正常后方可閉合該開關。此前可先閉合其它工作正常的供電開關。
6、主控室全面恢復供電后,應對控制室內(nèi)所有機柜和站點進行檢查、測試,查看電壓是否正常,并做好詳細記錄。檢查各站和安全柵柜的24V直流電源電壓是否正常。
7、通過操作站的系統(tǒng)維護面板檢查各站點各卡件是否正常,并要仔細詢問工藝操作人員是否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保持通電后一小時內(nèi)每隔15分鐘巡檢一次,并做好記錄。
8、供電恢復正常后,當班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意外停電事故紀錄,記錄應包括:停電時間,送電時間,處理的詳細過程及停電原因分析。
9、全體運行班成員在班長的帶領下,協(xié)助工藝操作人員準備恢復生產(chǎn)。